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07-28 15:41:12 |
近期,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饮料、饼干、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水果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3类食品92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901批次、不合格样品20批次(见附表),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微生物超标、食品添加剂超标、重金属超标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梅州市鲜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售卖的长豆角,噻虫嗪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二)梅州市鲜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售卖的上海青,氟虫腈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三)梅州市鲜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售卖的水姜,噻虫胺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四)兴宁市鲜蜂食品东沿江中路店售卖的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五)兴宁市爱心家家乐蔬菜商店售卖的红头葱,水胺硫磷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六)兴宁市锐浩食品商店售卖的姜,噻虫胺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二、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兴宁市阿张水产品店售卖的鲈鱼(淡水),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二)兴宁市兴南幼儿园采购的鸡蛋,甲硝唑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兴宁市亚四海鲜店售卖的鲫鱼(淡水),恩诺沙星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四)兴宁市汉芬小学采购的鸡蛋,甲硝唑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兴宁市亚四海鲜店售卖的河钳鱼(淡水),恩诺沙星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六)兴宁市卓越中英文学校采购的鸡蛋,甲硝唑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七)兴宁市揭顺海鲜海产店售卖的鲈鱼(淡水),恩诺沙星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八)兴宁市水口中学采购的鸡蛋,甲硝唑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九)兴宁市甲石饭店采购的鸡蛋,甲硝唑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微生物超标问题
(一)兴宁市华云美食店的菜碟,大肠菌群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食品添加剂超标问题
(一)兴宁市味都副食经营部售卖的椒王,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中检达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兴宁市鹏飞副食店售卖的小米椒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中检达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理化指标问题
(一)兴宁市永和中学采购的濠源香上等味极生抽王,全氮(以氮计),氨基酸态氮(以氮计)项目不符合GB/T 18186-2000《酿造酱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六、重金属超标问题
(一)兴宁市味都副食经营部售卖的黄花菜,铅(以Pb 计)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中检达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同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应当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3389315或12315。
附表: 1.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不合格样品信息表 (第二期).pdf
2.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合格样品信息表 (第二期).pdf
特此通告。
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