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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公司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4-03-25 17:16:51

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公司

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兴市市监公告字〔2024〕3号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一批共9家公司(名单见附件)涉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一案,已调查终结,并向当事人公告送达了《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因当事人不在登记住所,无法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现将行政处罚决定予以公告:

  经查,广东众投商品经营有限公司自2022年10月至今未进行纳税申报,无社会保险基金参保记录;其余8家企业自2021年10月至今未进行纳税申报,无社会保险基金参保记录,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已不在其住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无法联系;当事人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上述事实,主要有《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现场笔录》、《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公告》(兴市市监公告字〔2023〕2号)、兴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的《复函》等证据证明。

2024年2月7日,本局以公告的形式,在兴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公司营业执照的听证告知公告》(兴市市监公告字〔2024〕1号),并在本局公告栏张贴,履行了告知义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进行申诉、申辩,亦未提出听证要求,视为放弃此权利。

  当事人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结合本案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吊销当事人的营业执照;依照《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款(二)项、第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并在清算结束后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兴宁市人民政府或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复议,或依法于六个月内向兴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公司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名单及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5日

附件:

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公司营业执照的行政

处罚决定名单及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注册号/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91441481MA4UJNYT1E

广东众投商品经营有限公司

廖苏文

兴宁市宁新迎宾大道东(生产楼)

兴市市监处罚〔2024〕037号

91441481MA4X1QJ1X7

梅州市车易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兴宁第一分公司

钟思浩

兴宁市兴南大道毅德城二号交易广场44栋7号商铺

兴市市监处罚〔2024〕036号

91441481MA4WWH282U

兴宁市众富投资有限公司

罗兴

兴宁市兴城鸿源大道金源花园东区35栋39卡门市一楼

兴市市监处罚〔2024〕035号

91441481MA4UTAMK08

梅州市兴捷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许欢欢

兴宁市宁新街道办事处文峰一路249号1楼

兴市市监处罚〔2024〕034号

91441481MA4UWY0P3E

梅州市德轩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何亮宇

兴宁市新兴雅苑东区13栋56号门店

兴市市监处罚〔2024〕033号

914414813378896343

兴宁市超群投资有限公司

苏昊伟

兴宁市福兴街道办事处黄畿村32号门店

兴市市监处罚〔2024〕032号

914414810524965625

梅州市兴创实业有限公司

龚梓标

兴宁市新城区38号区兴南大道西侧碧桂园玺三街1号

兴市市监处罚〔2024〕031号

91441403MA4UT0165H

梅州市易车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王科

兴宁市兴田街道办事处一联村委会人民大道北自编168号163室

兴市市监处罚〔2024〕030号

914414813040898921

梅州市法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罗苑平

兴宁市兴城人民大道(法勉律师事务所二楼)

兴市市监处罚〔2024〕0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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