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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兴宁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的通知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4-04-24 17:00:59

关于印发《兴宁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

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的通知

兴市双一办〔2024〕1号

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精神,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强化信用支撑,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助力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职能和相关业务需求,对《兴宁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进行修订完善,制定了《兴宁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兴宁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



附件:兴宁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doc

兴宁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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