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4-04-24 17:00:59 |
关于印发《兴宁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
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的通知
兴市双一办〔2024〕1号
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精神,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强化信用支撑,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助力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职能和相关业务需求,对《兴宁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进行修订完善,制定了《兴宁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兴宁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
附件:兴宁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doc
兴宁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