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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规定受理举报渠道的通告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4-08-16 08:47:50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将于2024年8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确保《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各项规定落实到位。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政策制定机关)制定的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具体政策措施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规定的问题线索。

  二、受理方式

  1.举报邮箱:xnjgjz@meizhou.gov.cn。

  2.现场、邮寄举报:兴宁市兴东路29号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监竞争股,邮政编码:514500。

  3.举报平台:12315

  三、注意事项

  1.反映问题线索要具体、客观、真实,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

  2.对举报者、提供线索者,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欢迎全市企业和群众通过电话或者书面向我局提供和反映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规定的问题线索,我局将对收到的问题线索进行汇总整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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