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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职报告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5-11-19 10:57:35

  2024年,我局按照中共兴宁市委、市政府有关加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制度,积极发挥市场监管职责作用,抓好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的落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我局高度重视生态环保工作,要求各责任股室对标对表,落实好“着力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要求,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有效落实。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要求,立足市场监管职能,统筹推进油品质量、餐厨垃圾、检验检测机构等重点领域监管,扎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

  二、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一)持续强化成品油质量监管。2024年全市共抽查汽油5批次、柴油68批次,未发现不合格情况,成品油质量状况有了较大的提高。

  (二)加强资质认定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检验检测行为。结合2024年度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加强了与生态环境部门的信息互通和协作联动,发挥各自监管优势,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检测机构及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2024年,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57人次,检查生态环境检测机构1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16家次,通过监督检查,推动检验检测行业牢固树立底线意识、风险意识、诚信意识,确保机构能够科学公正开展环境监测及尾气排放检验检测工作。

  (三)持续做好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减排工作。加强锅炉节能环保法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督促锅炉使用单位完成锅炉定期能效和锅炉污染物排放测试等工作,对锅炉使用区域和环境进行甄别,更加精准识别并制止锅炉违法使用行为。有序推进小型电站锅炉和在役老旧低效工业锅炉淘汰工作,落实列入淘汰类和限制类锅炉的监督管理,加快推进锅炉更新改造和技术创新。全年共检查锅炉使用单位46家(次),发现安全隐患36条,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份,均已责令限期整改完成。有效促进了我市工业领域的绿色发展。 

  (四)为促进餐饮行业绿色发展,进一步规范餐饮经营行为,我局多措并举切实落实制止餐饮浪费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监督力度,严厉打击餐饮浪费行为,确保食品安全检查与防止浪费工作同步推进,并督促餐饮商家积极营造节约粮食的良好环境。二是通过开展法律宣传和教育活动,着力提升公众的节约意识,利用相关宣传周和主题活动,广泛普及《反食品浪费法》,以强化法治观念,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粮食节约的良好氛围。同时,指导27家学校食安员完成专项培训并通过考核,提升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节约意识。

  (五)大力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行为。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辖区实际,我局对保护野生动物开展了专项行动,查处打击为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提供商品交易市场、网络交易平台以及发布广告的行为。一是摸清市场底数。组织开展以野生动物为重点的普查,以农贸市场、水产品市场、商超等重点经营场所及其周边地区为监管重点区域,开展相关市场经营者的摸底调查,坚决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漏洞。二是督促市场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督促市场开办方及市场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禁止对野生动物进行非法交易。三是加强网络交易监管。根据转办投诉举报、网络交易检测等线索,及时处理相关违规信息并依法处理。督促电商平台经营者切实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自觉规范经营。四是加强科普宣传教育引导。充分利用LED宣传屏等各种宣传渠道,加强对保护野生动物的知识科普宣传,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意识,形成全民共治的良好氛围。行动开展至今,共出动执法人员28人次, 检查各类经营场所32个次。至目前,我市未发现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强对各类市场开办方、经营者及消费者的宣传力度,促使公众深刻认识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

  (六)配合生态环境局预防和打击环境违法企业恶意注销、变更信息,逃避环境行政处罚工作方面。经我局认真清理,2024年我局未收到环保部门相关线索,我局将继续依职责落实好相关工作责任。

  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完成情况

  聚焦市场监管领域污染防治关键环节,全面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持续做好塑料污染和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等工作,为辖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筑牢市场监管防线。

  (一)重点关注商品塑料包装的生产销售情况,严厉查处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购物袋、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等国家明令禁止的塑料制品行为。全年累计检查塑料包装生产销售单位10家次,未发现违法行为。

  (二)加强涉农经营主体检查,检查涉农销售企业12家次,未发现销售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

  (三)开展限制商品过度包装专项整治工作。倡导简约消费,加大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计量监管力度,抵制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过度包装行为。随机对老百姓切实关注的月饼、酒精饮料、茶叶、化妆品、保健食品、加工农副商品等是否存在过度包装现象开展监督检查,特别是在春节等传统节假日期间重点监督检查老百姓关注商品的过度包装行为。共检查商品4大类,涉及产品38个,发出治理过度包装商品提醒函8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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