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2-02-11 16:18:55 |
为切实保障2022年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平稳,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发挥价格监管职能,扎实开展价格监管检查,进一步优化节日消费环境,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一、强化价格监督检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进一步强化价格监督检查,严防发生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欺诈性或者误导性价格虚假宣传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节日期间价格市场稳定。一是加大对商场、超市、药店、农贸市场、旅游景区等重点领域的巡查监管力度,重点对口罩、酒精等防疫物资,粮油肉禽蛋奶菜盐等生活必需品,名优白酒、礼品礼盒等应节商品进行价格检查;二是加强春运相关价格监管工作,重点检查客运票价公示、各项优惠减免政策落实、客运延伸服务收费等情况。三是对部分经营者存在商品明码标价不够清晰、准确、规范的,商品优惠信息不明晰等价格行为不规范的问题,执法人员均现场提醒告诫,并督促经营者整改到位。共出动执法人员63人次,检查企业256家次。
二、强化价格监测,保障市场价格稳定
结合兴宁市疫情防控工作和节日消费市场情况,密切关注防疫用品、粮油蛋奶、肉菜水果等生活必需品和本地居民节日消费特色商品的市场价格,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对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做到提前预判,及时报告,并提出应对措施。
三、强化价格政策宣传,营造公平竞争氛围
采取实地派发、微信宣传、约谈等方式,加大价格法律法规、政策的普法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经营者和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春节期间,共向经营企业派发《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196份,督促经营者自觉增强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好市场秩序,共同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氛围。
下一步,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密切关注市场价格,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平稳有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联系人:刁丹华 王志鸿
联系电话:0753-3385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