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2-05-07 14:44:26 |
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相关企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座谈会
近日,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该局召开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座谈会,市金融工作局、市公安局、人民银行兴宁支行及名称或经营范围含有“理财”、“资产管理”等内容的16家相关企业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场监管局组织学习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知识。市金融工作局、市公安局、人民银行兴宁支行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发言,并要求相关企业遵守法律法规。各企业介绍了的业务开展情况,表示将配合政府部门尽快做好名称和经营范围规范事宜,并签订了承诺书。
最后,市场监管局提出工作要求:一是各企业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责任感,要有针对性地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自觉守法经营,防止非法集资行为发生。二是要迅速行动,切实做好规范整改工作。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包含“金融”、“交易所”、“交易中心”、“理财”、“财富管理”、“股权众筹”等字样或者内容。三是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资产管理”“网贷”“网络借贷”“P2P”“互联网保险”“支付”“外汇(汇兑、结售汇、货币兑换)”等与金融相关的字样。凡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已经使用上述字样的企业,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如果长期未经营或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办理注销手续。
联系人:黄明宇、何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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