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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扎实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2-07-19 10:04:28

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扎实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市场监管职能,按照“四个最严”要求,针对药品、医械器械、化妆品(以下称“两品一械”)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防严控严管药品安全风险,严厉打击药品相关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一、抓组织领导,全面部署专项整治行动

       该局高度重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并印发了《兴宁市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兴宁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兴宁市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牵头,成员单位及各镇(街道)落实监管职责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整治重点,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各项任务落细落实落到位。

        二、抓源头治理,全面排查风险隐患

       坚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检查、疫情防控用药安全监管、执法办案有机融合,多方面做好风险排查。一是对“两品一械”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开展全面风险排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消除风险隐患,守住药品安全底线。二是完善风险管理工作机制,对风险隐患闭环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风险会商,最大化防范和化解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共组织检查“两品一械”经营使用单位 626 家次,排查发现未严格按照 GSP 要求进行药品销售、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通过互联网销售违规药品、未经许可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等各类风险隐患75条,责令停止经营 1 1家,已全部整改落实。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1.jpg


       三、抓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依托12315平台、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执法检查、部门移送等方式,大力拓宽摸排渠道,多方汇集违法线索,认真开展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利剑行动”;利用互联网违法销售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云剑行动”;儿童类、染发类等化妆品非法添加及擅自变更配方生产“亮剑行动”三大专项行动,推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至目前,共立案查处“两品一械”违法案件44宗(其中药品案件38宗、医疗器械案件5宗、化妆品案件1宗)。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2.jpg


       四、抓协调联动,形成打击合力

       一是依托兴宁市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进一步理顺我市药品监管工作机构,积极加强与网信、公安、科工商务、卫健、医保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形成打击合力。二是加大宣传,普及药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药品安全知识,教育引导广大经营者自觉加强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督促经营者定期开展自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处方药台账等各项药品流通管理制度,主动消除药品安全隐患。

      下来,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以最强有力的举措切实规范兴宁市药品经营使用秩序,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药品安全环境。

联系人:何旋

联系电话:338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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