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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管 守护群众出行安全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4-05-08 08:57:21

  为进一步规范兴宁市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兴宁市市场监管局在辖区内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坚决防范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风险,为群众安全出行保驾护航。

  一、全面排查隐患,严格依法处置。对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格对照电动车新国标要求,仔细查验电动车的标识标志、外形尺寸、产品合格证等内容,检查销售企业是否存在销售“三无”、不符合新国标、未获得3C认证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从严从快查处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的质量违法案件,确保整治出效果。截至目前,共到兴宁市11个镇(街道)开展检查,出动检查人员119人次,检查销售企业52家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立案3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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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强化主体责任,抓好源头治理。一是联合市交警大队、市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全市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工作会议,开展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及其主体责任落实培训,要求企业严禁销售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及非标电动自行车;二是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72份,促进电动自行车行业健康发展;三是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做好索证索票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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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加强宣传引导,深化工作成效。向销售企业宣传最新的电动自行车相关国家标准,督促企业做好旧标准电动自行车处理工作。通过315宣传活动分发宣传册,张贴宣传海报,告知消费者应选购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车辆及电池、充电器等配件,加强消费和安全警示,提高消费者安全防范意识。至目前,共发放各种形式宣传资料35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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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步,兴宁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质量专项治理,强化质量监管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加强宣传与教育引导齐头并进,维护电动自行车市场公平有序,守护群众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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