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5-05-30 09:15:46 |
为进一步督促我市湿米粉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湿米粉经营环节监管,有效防控米酵菌酸中毒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近日,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全市湿米粉经营主体约谈会,76家湿米粉经营主体负责人参会。
会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同志详细解读了《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米面制品、淀粉及其制品经营的告知书》及《防范湿米粉食品安全风险严控米酵菌酸中毒》要求,督促各经营单位提升食品安全风险责任意识,重点抓好进货查验、贮存、运输交付、包装标签标识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及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同时,对各经营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要求各单位严格对照告知书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依法依规经营,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今年以来,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湿粉统一查”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湿米粉经营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78人次,检查经营户127家,发放消费宣传手册360份,张贴宣传海报30份,并与各经营主体签订《关于米面制品、淀粉及其制品经营的承诺书》,有效促进经营者责任意识与消费者安全意识的“双提升”。
下一步,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坚持“严”字当头,聚焦湿米粉生产、销售、贮存、运输全链条监管,加大各环节风险排查力度,严格落实米酵菌酸毒素防控措施。同时,将着力督促经营主体全面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风险预警,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升经营者和消费者的风险防范意识与应急处置能力,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