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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司法局到兴宁市调研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
公证体制改革工作

浏览次数:-作者: 吴宇戈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2-08-04 09:20:18


近日,梅州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邱小军一行4人到兴宁市调研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公证体制改革工作,兴宁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钟安胜,其他局班子成员及相关股室负责人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到宁中司法所实地考察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情况,再到兴宁市公证处调研公证体制改革工作。随后在兴宁市司法局三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

会上,钟安胜围绕兴宁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公证体制改革等方面进行工作情况汇报。他指出一是持续提高政治站位,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把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党建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保证全体干部具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实现党肩负的政治使命。二是夯实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着力筑牢依法治市基础。全面运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各项信息管理平台,做到业务数据信息真实、及时、准确、全面。同时,司法所实行所务公开,将相关业务工作流程上墙公示。三是积极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提升公证服务能力水平。开通公证服务绿色通道,对困难群众、特殊群体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办理,对行动不便的群众提供上门服务,并精简办理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提高公证服务效率,缩短办证周期。

邱小军强调,一是要持续开展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打造对党绝对忠诚的司法行政队伍。加快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服务质量、注重优化服务态度,提升公众满意度,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要进一步提高站位。要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沟通协调,抓好资源整合,加强基层司法所与辖区镇(街道)的共建、共享、共用机制,按时高质量完成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持续深化推进调解、矫正等基础工作,切实发挥好司法所在矛盾研判前哨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在硬件升级的基础上,实现业务水平的同步提升,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作出应有贡献。三是要深化公证体制改革。要紧紧围绕提高公证质量来落实好各项公证改革措施,通过一系列改革来强化公证质量意识,健全完善公证质量监管,切实保障高质量办好每一项公证业务。通过深入推进公证体制机制改革,准确把握公证工作的基本属性,明确公证机构的基本定位,坚持依法改革改制,既要激发公证机构活力,又要保证公证工作质量,更要满足人民群众的公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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