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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轮攻坚促和解 复议为民暖民心
—兴宁市司法局以多元联动机制实质性化解工伤行政争议

浏览次数:-作者: 罗裕锋、钟杨坤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6-08-19 09:40:29

  “感谢复议工作人员锲而不舍地协调,困扰我半年多的纠纷终于妥善解决,后续手术费用有了着落。”近日,市民杨某来到兴宁市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将一面印有“真情调解化纠纷  复议为民暖人心”的锦旗送至办案人员手中。这面锦旗,既是群众对复议工作的认可,也是我市行政复议机构落实“周二上门去”联系服务群众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生动缩影。历经半年多四轮调解攻坚,该案成功打通行政、民事纠纷化解堵点,让僵持对立的矛盾实现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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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9月,市民杨某在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造成骨折,术后体内留存钢板,亟待择期实施拆板手术。因与用人单位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杨某向市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市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该结果致使杨某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资双方民事赔偿纠纷陷入僵局。随着手术时间临近,高额医疗费用成为压在杨某身上的重担,赔偿如若迟迟不能落地,其康复治疗将面临延误。2026年1月,杨某向兴宁市行政复议机构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办案人员审查发现,该案属于典型“案中案”,表层是不服工伤认定的行政争议,核心是劳动者与企业间的民事赔偿分歧。如果简单作出维持或撤销的书面复议决定,双方矛盾将持续拉锯,群众急难愁盼无法从根源解决。为此,办案人员决定运用“复议+调解”机制,统筹兼顾法理与情理,推动矛盾源头化解。

  四轮调解持续攻坚,多方联动逐层破冰

  市复议机构摒弃“一裁了之”的办案思维,联动法院、人社、司法所多方力量,分阶段开展调解,平衡劳动者就医刚需与企业经营诉求。

  首轮线下座谈,释法说理收效有限

  办案人员邀请市人社局、涉事企业负责人面对面调解,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角度,帮企业算清诉讼时间、经济成本、企业商誉三本“明细账”,但企业顾虑较多,调解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轮四方会商,企业抵触未能到场

  为强化调解权威性,市复议机构依托府院联动机制,牵头组织法官、复议工作人员、人社部门工作人员、企业负责人四方联合会谈,依托司法专业力量向企业充分释明涉诉法律风险。但因企业存在抵触情绪未能如期开展,调解工作再次遇阻。

  三轮线上攻坚,反复沟通缩小分歧

  两次线下调解受阻后,复议机构联合市人社局开展线上背对背调解,通过数十次电话、微信沟通斡旋,双方赔偿差距不断缩小,但核心诉求仍难以统一。杨某情绪一度失控,向办案人员提出终止调解、直接出具复议决定。正在休年假的承办人员深知一纸裁决解决不了实际困难,主动放弃休假上门安抚申请人,客观分析诉讼与调解的利弊,劝导杨某继续协商。经耐心疏导,杨某情绪逐渐平复,“那就再试一次吧,我相信你们。”同时,办案人员持续向企业剖析涉诉带来的经营风险,企业态度逐步松动,并提出需要第三方机构见证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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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轮基层联调,司法所签约终达和解

  抓住调解转机,市行政复议机构联动兴田司法所搭建基层调解平台,组建由复议、人社、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调解专班,组织双方在司法所开展最终协商。专班逐条磋商赔偿金额、付款时限、履约保障等细节,不断消除残存分歧。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现场签订调解协议书,企业承诺三日内足额支付赔偿款,杨某同步撤回复议申请,这起跨行政、民事领域的复杂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该案的圆满处置,是兴宁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行政复议工作从“结案了事”向“案结事了人和”转变的鲜活实践。办案人员秉持钉钉子精神,跨部门构建多元解纷链条,把调解工作下沉基层一线,一次性化解行政争议与民事赔偿矛盾,既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也减轻企业诉累,实现群众权益、企业发展、社会和谐三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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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步,我市行政复议机构将持续坚守“复议为民”工作理念,深化“复议+多部门联动调解”模式,常态化落实“周二上门去”联系群众举措,以柔性实质化解行政争议,让群众在每一件行政复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与法治温情,为“再造一个新兴宁”筑牢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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