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1-06-09 09:51:56 |
广大市民朋友:
近期,我省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等地接连报告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广州市、佛山市一些区域调整为中高风险地区。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需要大家共同努力。现特向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等重点地区来(返)兴人员告知以下防疫要求,请市民知悉并积极履行防疫义务。
一、凡是抵(返)兴前14天内有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等重点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兴人员,请在抵兴3小时内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或住宿酒店如实报告旅居史和健康状况,务必积极配合做好14天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三天两检”、每天健康申报等防控措施。
二、自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前14天内,凡是有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等重点地区旅居史、目前已在兴且未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申报的来(返)兴人员,请于6月8日下午18时前,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申报。
三、如发现有邻居、亲朋从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等重点地区回来,请及时提醒对方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告并落实好相关防控措施;如发现其未报告的,请第一时间向村(社区)反映。如发现有客人从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等重点地区回来登记住宿的,请宾馆酒店、民宿、出租屋等要严格落实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等重点地区来(返)兴人员临时住宿登记报告义务,入住3小时内按规定将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等重点地区来(返)兴人员相关信息报居住地所在村(社区)。
四、自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前14天内,凡是有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等重点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兴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自行前往定点核酸采集点进行核酸检测(目的地是各镇的人员到属地设立的临时核酸检测采集点、目的地是城区(三个街道)的人员统一到设在兴城德爱街58-66号的核酸检测采样点),务必做到“三天两检”即做2次核酸检测、2次核酸检测时间间隔大于72小时。在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丧失、肌肉痛、腹泻等症状,请及时向社区“三人小组”联系,等待专车接送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故意瞒报、漏报、迟报本人或亲朋旅居史等相关信息,导致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衷心感谢大家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全市临时核酸检测采样点联系方式
兴宁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