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16-11-16 11:15:42 |
兴宁市宁中镇龙岗村春辉自来水厂系陈小霞与胡辉煌共同投资兴办的企业,陈小霞系法定代表人。2016年10月30日,陈小霞与胡辉煌投资兴办的龙岗村春辉自来水厂已转让给梅州市绿国园林绿化有限公司,龙岗村春辉自来水厂法人代表陈小霞依《转让合同》向我局提出申请,对我局2016年6月20日核发的 取水(粤嘉宁)字[2016]第00010号 的取水许可证,申请变更取水权人名称及法定代表人,我局拟同意兴宁市宁中镇龙岗村春辉自来水厂的取水许可证变更申请。变更内容为: 兴宁市宁中镇龙岗村春辉自来水厂 变更为 梅州市绿国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原法定代表人 陈小霞 变更为 邹恒文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第六十九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二十六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依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为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1月23日。
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在2016年11月23日前,将书面意见和证明涉及其利害关系的材料,送至兴宁市水务局水资源管理股。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联系地址:兴宁市兴东路水务大厦四楼水资源管理股
联 系 人:刘其兵
联系电话:0753-3397063
公示机关:兴宁市水务局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