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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兴宁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11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7-08-11 16:49:54

函[2017]第6号(C)

对兴宁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11号提案的答复

刘宪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拆除上华侨东边砖瓦杂房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安排,为提高我市城区防洪能力,美化城市环境,2010年对宁江东堤滨江花园至上华侨地段进行防洪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前对影响工程实施的房屋进行拆迁。因工程建设时间紧、任务重,为保障工程的顺利实施,兴宁市政府出台《关于宁江东堤滨江花园至上华侨地段防洪工程建筑范围内房屋拆迁的通知》(兴市府[2010]25号文),划定拆迁红线图。我局根据工程建设实际需要进行拆迁工作。防洪工程建设已于2012年3月全部完工,并于2012年6月完成工程验收。

鉴于我局已按堤路结合的工程设计要求全面完成了工程建设任务,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将向市政府领导报告后协调处理。

兴宁市水务局

2017年2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罗思东 3326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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