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7-10-17 11:52:54 |
各位村民:
兴宁市罗岗河(大坪、下岚)治理工程为我市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之一,目前进入实施阶段。为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确保河道畅通,充分发挥水利工程防灾减灾效益,圆满完成治理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兴宁市罗岗河(大坪、下岚)治理工程涉及罗岗、大坪镇;其中罗岗镇涉及村:下岚河(福胜村、红星村、霞岚村),山塅河支流(霞岚村、红旗村),红旗河支流(红星村、霞岚村、红旗村),岭背河(富强村)。
二、从堤外坡脚起5米内为河堤保护区。在保护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打井、挖塘、建坟、取土和修建各类建筑物;不得在堤坡上垦堤种植;不得倾倒垃圾、余泥、沙石等。
三、凡在河堤保护区违章修建房屋和临时搭建构筑物等工程设施,以及种植果、竹木及其它附着物的,按谁设障、谁清障的原则,自通告之日起10日内自行清理完毕,逾期将按障碍清理。
四、凡在工程建设范围内的配套设施、各类管线等均应于2017年10月31日前迁移完毕,逾期如影响工程施工要求,将按障碍清理。
希广大干部群众要迅速行动起来,识大体、顾大局,积极支持兴宁市罗岗河(大坪、下岚)治理工程的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特此通告
兴宁市罗岗镇人民政府 兴宁市水务局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