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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2021年度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及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公示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1-03-29 09:28:48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市对2021年度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及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的设置进行了调整,现予以公示。


附件1:兴宁市小型水库2021年度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pdf

附件2:兴宁市小型水库大坝2021年度安全责任人名单.pdf


 

兴宁市水务局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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