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694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2-02-23 15:25:52 |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对兴宁市和山岩水库清淤工程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通过下列链接获取: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Q1qY15H4ASz3CBBXLDJ8w?pwd=Kj2U
纸质版可联系我们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见报告书)的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3、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下列链接获取: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WVJdIPO4zCvMpoIINFzPQ 提取码:2022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我们,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二、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兴宁市和山岩水库管理所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宁中镇大茔村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0753-3392653
三、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深圳市森美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罗工
电话:13632861310
邮箱:63822344@qq.com
我们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兴宁市和山岩水库管理所
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