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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兴宁市水利水电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06-06 09:29:36

   经兴宁市水利水电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黄森林等6人通过技术员职称评审,彭超等11人通过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审(名单详见附件1),现予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2日。

   公示结束后,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在《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向兴宁市水务局反映。单位反映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需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兴宁市水务局人事股

   通讯地址:兴宁市兴东路水利大厦169号

   联系人:邓彦萍                       

   电话:0753-3386309

   邮编:514500


        附件1.2022年度兴宁市水利水电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x

        附件2.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docx

  


兴宁市水务局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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