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06-06 09:29:36 |
经兴宁市水利水电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黄森林等6人通过技术员职称评审,彭超等11人通过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审(名单详见附件1),现予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2日。
公示结束后,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在《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向兴宁市水务局反映。单位反映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需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兴宁市水务局人事股
通讯地址:兴宁市兴东路水利大厦169号
联系人:邓彦萍
电话:0753-3386309
邮编:514500
附件1.2022年度兴宁市水利水电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x
兴宁市水务局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