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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兴宁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资金安排公示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12-14 10:15:22

  根据《兴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兴宁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及节水奖励的办法(试行)的通知》(兴财农〔2022〕3号)、《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2023年中央农村水利项目建设的通知》(粤水农水农电函〔2023〕108号)和《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加快2023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使用进度的通知》(粤水农水农电函〔2023〕795号)等文件的精神,按照各灌区管理单位的灌区用水情况和管护成效,经研究决定,同意将2023年兴宁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63万元奖补给我市5个灌区管理单位,奖补明细如下:

  合水水库管理处奖补31万元;石壁水库管理所奖补8万元;麻岭水库联合管理所奖补8万元;福岭水库联合管理所奖补8万元;和山岩水库管理所奖补8万元。

  各灌区管理单位要严格按照奖补资金的使用规定,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灌溉工程维修养护、运行管理和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也可部分用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培训、管理、宣传等,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建设、发放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各类津补贴以及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无关的工作经费等支出。

  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2日

  联系方式;0753-3399605

  联系地址:兴宁市兴东路163号水务局3楼水利水电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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