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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水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12-28 09:40:07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广东省、梅州和兴宁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与水务工作相融合,推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权力监督,扎实开展水法普法工作,为全面完成年度水务重点工作和水务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

  (一)形式多样。通过班子领学、干部自学、集体研讨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

  (二)措施落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培训全面覆盖水务干部职工。通过开展法治知识专题培训,组织学习交流班、专题讲座、座谈交流等形式提高水行政工作能力和实效,形成尊法敬法、履职尽责、守规矩知底线的氛围。其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列入局党组(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学习强国APP做好教育培训;组织机关公职人员参与“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实现全覆盖、全达标。

  (三)规范管理。我局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按照“依法行政、全面依法治市”的要求,加强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了法治文化建设。同时,我们积极推动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局内规章制度,规范了水务管理行为,提升了行政效能。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决策部署推动法治兴宁建设的具体举措

  (一)全员参与。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的学习宣传方面,我局采取了多种方式,如组织开展法律知识专题培训、召开法治讲座、制作宣传材料等,全员参与。通过这些举措,我们加深了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和把握,增强了法治观念和意识。

  (二)制订计划。落实具体任务,根据具体部署要求,我局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并将其分解到各个部门和个人,确保任务的顺利完成。同时,建立了法律风险评估机制,对工作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及时识别和预防,确保工作的合法合规进行。

  (三)加强协调。我局秉持“人民至上、服务为先”的原则,建立了相关工作机制,明确了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推进。这些举措的实施,不仅为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实支撑,也为今后工作的改进和创新提供了有益借鉴。

   三、水务局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坤明同志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各项职责,确保推动水利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充分发挥好在法治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作表率;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依法决策、科学立法、法律监督、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法治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党组织学法用法制度,督促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依法行政,自觉维护司法权威。

  (二)强化体制机制法治管理。主动梳理现行的涉水法律法规,切实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成效转化为善用法治思维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结合工作实际,加强水利领域行政执法,积极营造有利于水利事业发展的良好法治生态,真正把中央和省委、市委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落细落实落地,以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方针为契机,在推动加快盘活水资源资产、利用整治水资源“小散乱”等问题上持续用力,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涉水问题。

  (三)狠抓干部法纪作风教育。2023年4月19日邀请市委党校办公室主任刘雄辉同志讲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讲座,将法纪教育作为干部谈心谈话重要内容,督促班子成员及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负责同志落实廉洁从政、依法行政要求。坚持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促进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法治素养提升,将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内容。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制定兴宁市水务局2023年普法学习计划,把法制学习作为局党组(委)会、中心学习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普法学习计划旨在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提升依法履职能力,确保行政决策合法、公正、透明。我们将积极组织各类法制培训和学习活动,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大家深入了解国家法律法规、法治精神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

  2、全面推进河湖执法工作。今年,水利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为深入落实水利部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统一部署,我局与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制定《兴宁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开展以来,把打击非法采砂、非法侵点河湖、违法涉河建设以及污染水体等水事违法行为作为重点执法内容,尤其针对我市偏远地区中小河流偷采河砂突出的情况,注重从源头治理打击和清理整治。截至11月底,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572人次,执法车辆464辆次,巡查河道长度约12547.8公里,现场制止违法行为40余次,通过排查,进一步掌握了河湖安全保护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促进了相关问题的整改。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改善了河湖的水质、环境和生态状况,提高了公众对于河湖保护的意识。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进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统筹强化执法监督协作、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切实维护河湖管理秩序,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水行政执法职责履行和效能提升。

  3、扎实推进法治为民项目工程。2023年度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共涉及28宗小型水库,目前28宗水库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任务。该项工程是“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民生工程,安全工程,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规矩意识、大局意识,抓好水利工程建设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利于社会稳定,促进平安建设。

  4、强化水资源节约和管理。我局认真落实规范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工作,建立完善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严格水资源管理总量和效率控制,规范取水许可,加强取水许可日常监管,严格水资源用途管制。截至2023年11月30日,我局办理取水许可证42宗(新发证8宗、变更7宗、延续27宗)。同时全面推进国家节水行动,建立健全节约用水部门协调机制,协同推动各项节水工作落实。全面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打造一批节水型机关、节水型企业和节水型小区,形成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机制。

  5、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宣传日、宣传周为契机,开展巡河护河、设点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系列活动科普水利知识、宣传水法律法规。通过全方位的普法宣传,群众对水忧患意识、水环境意识和水法律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水事环境和法治氛围。同时,在河道旁、堤防、水闸、水库等地设立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常态化宣传牌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营造了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高压势态。

  6、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按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推进“行政审批事项100%网上受理、100%网上办结”工作落实会议要求。我局水务政务服务事项100%进驻市公共服务大厅及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办事大厅,实现一门集中、一网通办,申请、受理、审查、出证等环节流程全网上实施,实现“零跑动”。我局所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都是承诺即办件,当天受理当天办结,尽可能简化审批条件和审批程序,切实让群众少跑腿。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和要求,持续深化水利“放管服”工作,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引导,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7、坚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坚持“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依法全面、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今年截至11月30日,我局2023年度共公示行政许可120项。

  8、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凡是属于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我局都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的启动、审议、公开和执行等具体步骤,落实公开征求意见、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以及向社会公布等相关制度。聘请兴宁市司法局何明瀚同志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显著成效,但还存在短板和弱项,一是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执政意识还有待加强,在具体执法中不同程度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果轻过程的现象,部分执法文书档案资料需要进一步规范。二是执法单位的人力、物力和技术手段还跟不上行政执法工作的新形势要求,部分执法工作还任重而道远。三是谁执法谁普法的意识有待提高,水利法规的宣传普及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执法对象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比较淡薄,自我意识和本位观念较强,特别是少数不法之人,受到利益的驱使,与水务执法人员“打游击”的情况存在。四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综合素质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五是市镇两级行政执法无缝衔接协同配合机制有待加强。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认真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认真领悟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联系实际、务求实效,把党的二十大的部署和要求落实到我市水利工作各方面,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邀请法律专家针对性地开展法制专题培训,加强案件办案流程、新版执法文书等业务知识的学习,增强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知识的理解与应用,提高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是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继续依托“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等重大节点,进行全方位多样性的普法宣传。切实加强人民群众对水法、宪法等法律法规的认识了解,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爱水、节水、保护水资源的意识,营造全社会节水惜水的良好氛围。

  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精简压缩审批服务事项,不断提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理的应用能力和水平,完善好行政审批事项“两个100%”的迎评工作,努力营造更加规范、更加良好的水利营商环境。

   

 

兴宁市水务局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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