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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宁市小水电站分类整改县级验收销号通过的公示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5-07-10 08:46:46

  

  根据广东省水利厅等七部门《关于做好我省小水电分类整改工作的通知》(粤水农水农电[2022]292号)及《广东省小水电分类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指导意见》(粤水农水农电函〔2022〕2323 号)要求,为做好我市小水电分类整改电站验收销号工作,现将通过验收的小水电站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市水务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以示负责。

  联系电话:0753-3399605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附件:1.兴宁市整改类水电站验收汇总表.xlsx

            2.兴宁市退出类水电站验收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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