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5-11-26 10:40:47 |
2024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兴宁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要求,持续做好生态保护涉水务各项工作。现将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议事日程,全面抓紧抓好抓落实。坚持每季度由局长主持召开领导班子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工作会议,由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管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问题,全面分析、研究、解决水务行业中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确保民生水利工程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结合创文创卫要求,进一步提高了我局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力度。
二、整改工作情况
对应水务职责,我局切实加强江河水资源管理和饮用水源保护,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完善城市供水、排水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全面推行河长制,强化水行政执法。
(一)对兴宁市宁江水口水洋的整改情况。
1、加强对合水水库等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监督管理。督促合水水库、和山岩水库等管理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水库水面保洁,全面清理水库水面漂浮物、污染物,整治违法养殖,打击钓鱼、电鱼等违法行为,确保了水质符合饮用水标准。2024年开展合水水库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共出动156次、出动1148人次。行动期间共缴获船只31条(其中PVC管鱼排和竹排16条、塑料船15条)、艇尾机3部、渔网五副,阻扰执法3人,已移交至合水镇派出所;制止钓鱼人数65人,收缴钓椅9张、钓杆76条、钓鱼桶15个、抄网10把、鱼竿支架12个、鱼护16个、紫光手电筒1个;制止非法电鱼4人,收缴电机4部、电鱼杆2把、抄网2把,当晚已将非法电鱼人员带回合水水库管理处开展调查笔录和报警,并移交至市农业农村局渔政大队处理。
2、加强市内主要河流的管护工作。通过政府采购第三方专业力量,对全长43.23公里的宁江河及14.7公里的梅江河兴宁段开展全方位水域陆域保洁作业。全年共清理水域陆域垃圾约8470吨,投入人工约10980人次,投入机械约7015辆,投入金额130.86万元,清理河道长度48.35公里,清理水域面积5.4平方公里。
3、是开展了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为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全面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问题,加强水资源保护力度,防止水域污染。共出动干部职工45人次,出动车辆15辆次。
(二)对兴宁市黄陂镇柏陂电站上游库区存在大量垃圾整改情况。
我局督促黄陂镇人民政府组织了清理队伍,对柏陂电站上游库区的大量垃圾漂浮问题进行了清理整改。截至目前,已清除了大部分漂浮垃圾,库区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下一步,我局将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力度,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并通过宣传教育和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确保柏陂电站上游库区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三)对水电站存在不同程度不按要求泄放生态流量、未安装流量监控监测设备或安装不规范等问题整改情况。
1、2025年6月12日,兴宁市水务局召集各乡镇水利负责人和电站业主,召开了“兴宁市小水电站生态流量工作推进会”,现场培训宣传小水电站差别化上网电价政策与生态流量泄放达标评定实施细则,发放《小水电站差别化上网电价政策与生态流量泄放达标评定工作手册》,将相关政策和要求宣传贯彻至每一宗电站业主,进一步提高电站泄放生态流量的自觉性,提高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控监测设施在线率和生态流量泄放达标率。
2、兴宁市黄陂镇柏陂水电站重新规范安装生态流量监测设施。
3、加强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工作,落实省发改委、省水利厅小水电站差别化上网电价政策,2025年7月份以来,我市的在线率和达标率均保持在90%以上,均达到上级要求。
4、加强监督执法,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未达标泄放生态流量的小水电站依法依规进行查处。针对连续两个周期达标率低于60%的电站,兴宁市水务局向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兴宁供电局发送了《兴宁市水务局关于解除罗岗镇新村电站、溪联电站上网发电的函》。
三、重视台账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材料上报和档案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材料上报和档案管理,确保材料及时上报,档案及时归档。一是加强材料上报。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按时上报各项材料;及时提供年终环保目标考核所需的证明文件及基础资料。二是加强档案管理。及时完善档案归档管理,确保档案资料有档可查,建立工作台账,推动工作落实。
2024年,我局按照上级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要求,在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实效,但也还存在资金短缺等突出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和水行政执法,严厉打击水污染、盗用地下水违法行为,全面推行河长制,强化水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为振兴兴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坚强的水务支撑。
兴宁市水务局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