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6-04-20 16:50:00 |
为做好2026年小水电和山塘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农村水电站和山塘安全责任,根据《关于切实做好小水电站和山塘安全生产和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规定,现将我市小水电站工程“三个责任人”和山塘“三个责任人”名单向社会公布。各级小水电站工程防汛责任人以及山塘防汛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我市小水电工程安全和山塘生产安全。如责任人有变化,请径向兴宁市水务局水利水电股反映,联系电话3399605。
兴宁市水务局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