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水务局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8-04-12 17:15:00 |
兴水务函[2018]第5号(C)
对兴宁市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邓超明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新圩镇崇上村至莲塘村西沟清理、河堤两岸加固问题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据我们调查了解的情况,你们反映崇上村至莲塘村西沟为合水水库管理处管辖的西沟渠道,该渠道在合水水库灌区改造工程时,于2015年根据设计要求进行了清淤疏浚,但未进行加固。
根据"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谁受益,谁负担"的政策及"民办公助"的精神,对西沟两岸加固,应结合我市的财政状况,从需要与可能出发,及工程的轻重缓急,并结合镇村筹集资金的积极性,分期分批,逐步加以解决。同时,五小工程的治理(即:山塘、陂头、涵闸、灌区、小流域等治理)有关部门已规划并编报上级业务部门,争取上级的重视和支持。待大焦坑水库灌区改造计划批准后,对该排灌沟进行改造,届时还望镇村及灌区沿线群众积极支持、配合,共同完成好治理改造任务,使水利真正造福人民。
感谢你们对兴宁水利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兴宁市水务局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