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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兴宁市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分析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7-07-31 09:46:44

随着消费环境、居民收入、社会保障日益改善和提高,居民的消费信心进一步提升,兴宁市消费市场保持平稳增长。上半年全市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25028.6万元,同比增长11.8%。增幅排名居梅州首位,高于梅州平均水平0.8个百分点。

一、社会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及特点

1、批发零售业零售成为消费的主流。1-6月,兴宁市共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25028.6万元,同比增长11.8%。其中,批发零售业零售额达499897.2万元,同比增长11.1%,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5.2%;食宿餐饮业零售额25131.4万元,同比增长28.5%,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4.8%。批发零售业零售成为消费总额增长的主导力量。

2、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速持续回落。统计数据显示1-6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8%,增幅比1-3月回落0.9个百分点、比1-4月回落0.8个百分点、比1-5月回落0.4个百分点。

3、城乡市场协调发展,城镇消费成为消费主力军。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工业园区建设不断发展,进城务工农村居民人数增加,使得城镇消费大大增加。1-6月,全市城镇市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55732.6万元,同比增长13.3%,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67.8%;农村市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69296.0万元,同比增长8.9%。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32.2%。

二、当前消费品市场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虽然城乡市场同步发展,但农村市场消费总量不足。尽管近几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农村消费品市场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但由于农村消费水平相对落后,商品品种单一,消费质量参差不齐,加之农村商业网点建设处于起步阶段,拉动力明显不足,农村市场的消费总量仍然低于城镇市场。

2、限上企业占比低,拉动力不足。当前兴宁消费品市场法人企业占比偏低,规模小,支撑不足,缺乏运行稳固的大型法人企业支撑。1-6月,限额以上企业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9278.1万元,同比增长4.6%,仅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3.7%,整个消费品市场主要靠限下企业支撑。

3、消费品市场发展后劲乏力。居民是市场的消费主体,尽管采取多项措施来刺激消费,但受居民收入偏低、农副产品价格低迷等因素的影响,居民用于商品消费的资金有限,整个消费品市场受到一定影响,消费能力不足。

三、推动消费品市场稳健运行的几点建议

1、扩大就业,努力提高居民收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是扩大消费需求的主要着力点。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扩宽就业渠道,努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为稳定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奠定基础。

2、拓展农村消费市场,激发乡村消费活力。一是继续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进一步完善农村商业流通体系,加快推进农村销售网点建设;二是结合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发展特色商业街、农贸市场、百货店、连锁超市、专卖店、便利店、特色农家乐等多种业态,丰富农村商贸流通;三是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增加农民收入,激活乡村购买力。

3、大力发展新型业态,提供多元化选择。一是引导现有的商贸流通企业积极发展连锁、加盟等模式扩大经营,延伸服务触角;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引进新兴商贸业态,为居民消费提供多元化选择。

4、加强服务,培育消费新的增长点。一是重点扶持有特色、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型企业扩大规模,做大做强,发展成为限额以上企业。二是加大统计跟踪监测力度,努力做到达标一家申报一家,从而提高限额以上法人企业所占比重,拉动全市经济平稳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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