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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入驻广东省国家机关公务员网上学法平台(图)

浏览次数:-作者: 兴宁市统计局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1-03-22 15:14:32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重要统计工作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和广大公务人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今年以来,广东省统计局主动作为,积极拓展统计法学习教育宣传的途径和方式,协调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普法办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重要法律知识纳入广东省国家机关公务员网上学法平台,供广大公务员学习。3月5日,《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正式入驻平台,成为全省公务员年度学习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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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广东省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学法普法工作,局党组带头学法普法,并规范出台省统计局党组学法制度,每年制定省统计局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落细普法宣传的第一责任和主体责制,将学法列入公务员晋升考察的重要环节。从2017年开始,省统计局运用网络平台学法以来,连续3年参考率、优秀率达到100%;2018年省统计局因普法工作突出受到省普法办通报表彰。局主要领导在每年开展的统计开放日、“民声热线”、省政府网“在线访谈”栏目、12月统计宣传月活动以及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宣传中,带头撰写署名文章,出席相关活动,主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与此同时,还积极接受高校、企事业单位邀请,多时段、多视角、多维度讲授统计法律法规,充分利用督促检查的机会,深入省直机关、地级以上市及县区宣传统计法。另外,坚持在国家统计局在线学习中心开设《科学度量 求变求新‘9+n’统计改革》公开课,模范践行加快实现构建广东经济大省之统计强省的目标,加快实现构建广东现代统计调查体系,不断夯实广东统计数据质量基础。经过广东统计人共同努力,为数据需求者服务的理念树得更加牢固,以高质量数据保障高质量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正在形成。

       2021年一开年,省统计局在去年准备协调联系的基础上,就进一步主动与省普法办协商,局分管领导亲自给相关主管部门领导打电话沟通,形成共识,得到了省司法厅、省普法办的大力支持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在部门法律众多、平台容量有限的情况下,抢在平台更新完善窗口期,及时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列入公务员学习的必学内容。据了解,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纳入省级国家机关公务员网上学法平台,这是全国统计部门第一家,开创了统计普法宣传的先例,扩大了统计普法宣传的新平台。相信随着《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加入学法平台,必定不断增强全省公务员队伍的统计法律意识,不断加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好地为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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