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兴宁市统计局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1-04-20 15:39:16 |
2021年4月15日是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为:“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良好氛围”。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为了更好地维护国家安全,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吧!
一、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二、维护国家安全,我们能做什么?
维护国家安全,我们每个人应从自身做起,防范和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发生。在微信朋友圈晒照片,要注意照片中的背景,不能在军事基地、军用港口等地未经允许拍摄。表达爱国行为,脑子要多一根弦,不能被不怀好意的人挑唆,更不能在社交平台发布不该发的言论和照片。
三、发现国家秘密泄露时,怎么做?
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送交有关机关、单位或保密工作部门。发现有人买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处理。发现有人盗窃、抢夺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有权制止,并应当立即报告。发现泄露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四、哪些行为,需要抵制和举报?
窃取、泄露国家秘密,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或者煽动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境外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等,这些行为都要坚决抵制!一些有境外背景的组织和个人,利用一些群众不满情绪,煽动与政府对抗。遇到这些情况,应立即报告。同时还要警惕境外电台、电视、网络等传媒的煽动、造谣。一些可疑人员未经批准到内部作调查,进行科技、经济、企业等情况搜集,发现这种情况不能随意提供,要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一些境外组织和人员经常出现在我国军事、保密单位周边,乘机盗取秘密情报和信息,如遇有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
五、公民和组织如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如何举报?
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举报:
电话举报,拨打全国统一的举报受理电话:12339
线上举报,登陆国家安全部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网站:www.12339.gov.cn
实地举报:前往当地国家安全机关直接进行举报 国家安全机关为举报人严格保密,经查证属实的,根据其重要程度给予举报人奖励。对故意捏造、谎报以及诬告陷害他人,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国泰”方能“民安”,国家安全不是遥远的“谍战片”,而是与我们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息息相关、近在咫尺,维护国家安全,每个人都不是局外人、旁观者,而是人人有责,更需人人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