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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经普办开展五经普督导工作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09-21 09:42:56

  为高效推进我市五经普单位清查工作,我市经普办于9月11日至15日五个督导组赴各镇(街)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督导工作。

  督导组认真检查了各镇(街)五经普工作情况,包括纸质地图绘制、建筑物标注、建筑物信息表、人员集中办公,执行“地毯式”清查工作,清查数据质量,清查宣传工作和落实“两员”签订保密协议情况。同时详细了解了清查工作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并对各镇(街)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市经普办强调:一是不断精进自身业务能力。应该认识到自身的责任和义务,不断学习和研究专业知识,用高水平的业务能力支撑五经普工作,为基层协调解决面临的不同问题,保障五经普顺利完成。二是注意工作的合法合理性。强调“两员”入户清查必须按照程序和规定进行,特别是在入户登记时要主动亮证,出示《单位清查告知书》,现场填写清查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三做好要素保障工作。要从经费、物资和网络等多要素入手,和镇(街)保持及时高效的沟通,尽全力做好基层工作相关要素保障工作,不断夯实工作基础,积极推进“五经普”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四是持续跟进问题解决情况。各督导组要针对此次督导所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对照有关工作时间节点进行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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