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4-04-29 16:10:13 |
为贯彻落实梅州市委、市政府《督查通知》和兴宁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工作的通知》精神,扎实推动普查登记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普查登记数据质量,4月23至28日,兴宁市政府组织多部门力量成立了4个督查组,对全市20个镇(街)的各行业经济普查登记工作进行督查。
各督查组主要调查各镇(街)主要领导是否亲自抓,对普查登记工作是否专题研究、任务分解、部署督促;重点检查了非一套表单位普查数据填报审核情况,查看数据审核台账;围绕关键指标的质量控制,从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营业利润等GDP核算四项主要指标入手,是否做到应统尽统;对上一阶段个体户普查数据整改出现的问题,查看是否落实到位。同时,各督查组与五经普工作人员面对面交流,了解他们在普查工作中遇到的疑点难点,各专业人员也对问题进行了分析解答,给出了合理的建议和解决方案。
4月28日下午,各督查组就督查情况进行了汇报分析,市五经普领导小组副组长兼经普办主任、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卫星对各专业人员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自身专业水平,提高业务能力。专业人员要不断钻研普查专业知识,只有自身拥有过硬的专业能力,才能更好地指导基层普查工作的开展。二要压实主体责任,督促镇(街)细心耐心进行数据审核工作。要积极宣传经济普查工作的责任和使命,认真指导镇(街)普查人员的工作,确保普查数据的质量。三要做到数出有源,数出有据,保障普查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严格规范普查工作的每个流程,规范统计台账和原始凭证,坚决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