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农业普查办公室:
接上级农普办通知,6月8日下班前必须把反馈下去的验收不能通过的农业普查镇、村表数据信息进行核实完毕,请各镇(街道)农普办按时抓好工作落实。
兴宁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