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将兴宁市历史纪念馆等拟定为兴宁市第一批红色资源保护名录建议名单的公示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1-11-17 15:22:26

  为加强红色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利用,传承和弘扬苏区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梅州市红色资源保护条例》“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红色资源保护实行名录管理”的规定,11月8日我局会同相关单位对我市部分红色资源的文化内涵和历史价值等进行综合评审,经过认真讨论和研究,同意将兴宁市历史纪念馆等17处红色资源拟定为兴宁市第一批红色资源保护名录建议名单,现将建议名单予以公示:

序号

镇(街道)

名称

  保存程度

1

兴田街道

兴宁市历史纪念馆

2

两海会馆—周恩来召开农民运动骨干会议旧址

3

兴宁学宫—兴宁新文化运动发源地

4

拱城门—“五一八”武装暴动旧址

5

福兴街道

五里黄粤兴屋—东征军作战指挥部旧址

6

梅子坑胡屋—“九三”武装暴动誓师大会、“五县联合暴动”会议旧址

7

闽粤赣边纵队第一支队第六团纪念碑

8

大坪镇

罗屏汉故居

9

罗岗镇

红旗村红色交通站

10

罗浮镇

葆光厦—东江红军第五十团团部旧址

较好

11

永和镇

张瑾瑜故居

12

张中故居

13

水口镇

刘光夏故居

14

邓逸凡故居

在修

15

合水镇

合水革命烈士纪念碑

16

新陂镇

新陂革命烈士纪念碑

17

宁中镇

朱振汉故居

在修

  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2月17日。公示期内如对建议名单有异议,请向兴宁市文化广旅游体育局提出书面意见。联系人:刘思斯,联系电话:0753-3356992,邮箱:xnwwg2009@163.com。


 

  兴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11月17日

  

站群导航
  • 党群部门
  • 政府部门
  • 乡镇街道
  • 梅州网站
  •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