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06-20 15:43:04 |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77号)的有关要求,兴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决定召开兴宁市《兴宁市文化遗产管理办法(修改送审稿)》的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定于2023年8月召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会议地点为兴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二楼会议室。
二、本次听证会听证方案要点:听取社会公众对《兴宁市文化遗产管理保护管理办法(送审稿)》的意见和建议。
三、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陈加鹏、谢晔、肖志炜等3位同志为此次听证会听证人。
四、听证会参加人共5人,由下列人员组成(排名不分先后)
1.人大代表(1名):陈丰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广东省兴宁市分公司)
2.政协委员(1名):刘红梅(红梅太极馆)
3.群众代表(1人):何红(宁中镇和一村石禾坪)
4.基层代表(1人):萧碧芳(宁中镇文旅教体服务中心)
5.律师(1人):曾荣松(广东广兴律师事务所)
五、本次听证会公开举行,邀请与听证项目有关单位代表参加旁听。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兴宁市文化遗产管理办法》建言献策。
兴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联系电话:3356992,邮箱邮箱:xnwwg2009@meizhou.gov.cn。
特此公告。
兴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