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11-22 16:47:29 |
按照《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兴市府办函〔2022〕112号)要求,我局对现有规范性文件的可行性、时效性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分析,拟对已失效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兴宁市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兴市府〔2014〕9号)进行废止(详见附件1、2)。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是否同意我局对此份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废止,相关意见建议于2023年12月3日前反馈。
联系电话:3356992,电子邮箱:xnwwg2009@163.com
附件:1.兴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2.《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宁市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兴市府〔2014〕9号)
兴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