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6-03-30 10:18:09 |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兴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兴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开展了第八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经推荐、申报和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提出了第八批兴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现将第八批兴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共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
受理单位:兴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通讯地址:兴宁市明珠文化广场侧张胜标大楼2楼
邮政编码:514000
电子邮箱:xnwwg2009@163.com
联系电话:0753-3356992
附件:关于第八批兴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的公示.doc
兴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