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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兴宁市2024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浏览次数:-作者: 兴宁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发布时间:2024-02-20 09:53:40

  各卫生健康单位: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卫人函〔2024〕8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梅市卫人函〔2024〕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4年兴宁市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报考程序及要求

  高级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可于2024年2月19日至2月28日登陆广东卫生人才网(www.gdwsrc.net),对照《考生须知(2024年版)》(见报名系统首页)和材料上传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报考信息,签订报名承诺书,上传本人照片及相关材料,并提交至报名点。考生对本人所填信息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清晰度负责。2月28日24:00后报名系统关闭,逾期不再接受补报、信息修改和材料补充。

  报名提交成功后,考生须直接从网上打印一份《广东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样式见附件3),本人签名后连同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提交至所在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审核。用人单位对本单位考生报名表和报名材料原件,认真审核准确性和真实性,加具意见及公章,并按属地管理原则将同意报考的所有考生报名表送至市卫健局人事股。

  二、报名点设置

  兴宁市设一个报名点:兴宁市卫生健康局

  报名点具体信息如下:

  报名点

  报名单位

  报名点地址

  联系电话

  兴宁市卫生健康局

  兴宁市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兴宁市兴城镇人民大道中135号

  3332130

  三、材料报送时间安排

  各单位收齐材料后统一提交至报名点(兴宁市卫生健康局,下同)时间:2024年3月1日前。

  报名点审核截止时间:各单位需在2024年3月1日前完成所有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在报名表相应栏加具意见及公章,并按要求将报名数据、报名表纸质原件提交至报名点。

  四、网上缴费

  根据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高级资格考试按 100 元/人收取考试费。各单位须提醒考生在考点审核通过后,务必在2024年4月8日至4月12日24:00前登录报名系统,网上缴纳考试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缴费后,因本人原因弃考或缺考的,一律不予退费。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材料原件由单位负责审核,考生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复印件由单位负责保管,只提交报名表给报名点。

  (二)各申报单位务必认真审核考生提交的报名表和报名材料原件,确保上传的材料与原件相符,报名表所填信息与网上所填数据一致。

  (三)各申报单位要按“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关,确保资格审核质量。

  附件:粤卫人函【2024】8号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兴宁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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