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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兴宁市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卫生健康局医政股 发布时间:2024-11-29 14:49:43

各医疗卫生单位:

  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2024年4月12、13、19、20日举行。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卫人函〔2024〕80号)文件要求及《广东省医学学术交流中心关于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粤医学〔2024〕58号)工作部署,和《关于做好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梅市卫人函〔2024〕24号),制订本报名点报名工作安排。

一、报名条件、报考程序、考试安排

  详见《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卫人函〔2024〕80号)(附件1)。

二、报名点设置

  报名点:兴宁市卫生健康局。各单位考生报考人员由单位统一收集材料到卫健局进行现场确认及提交纸质材料。

现场确认时间:

单位

报送时间

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个体诊所(卫生站由所在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镇卫生院统一受理)

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0日

市直单位、民营医院

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2日


  请各单位做好对考生的通知和宣传,提前告知考生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地点等重要信息,及时完成现场确认工作,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其网上的预报名无效。

三、报考材料审核及报考人员签名确认

  单位工作人员在接到报考人员报考材料后,应对照报考条件即时审核报考人员省网上传资料有关证件原件,审核完毕后将原件退回给报考人员本人,留下复印件(须盖审核公章);初步审核报考人员报考资格,资格条件不符者不予受理,对于初步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在国网和省网同步进行确认,并在国网打印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确认单,由报考人员本人签名确认,将确认单附在报考人员报考材料最后面一起装订。

四、单位注意事项及要求

1.各单位应认真核对材料,确保国网、省网、已确认的纸质材料数量一致。

2.纸质材料由各单位自行保管,并按一定顺序整理,以便查找报名点需要复核的考生材料。

3.电子版材料需要提交至报名点如下:

(1)资格审核情况报告及问题材料汇总表(见附件2)

(2)《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名的审核报告》(见附件3)

(3)《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名单花名册》(见附件4)。

(4)在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的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名单(附件5)。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相关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医师,可直接参加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考试考生名单(附件6)。

  各单位将以上电子版材料一并提交报名点(兴宁市卫生健康局)。

五、其他事项

(一)请单位在确认时注意采集报考人员的联系电话,并提请报考人员配合,以方便信息沟通。

(二)有关本次考试的工作动态,请各单位密切关注最新通知。

附件:

1.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问题材料汇总表

2.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审核报告

3.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花名册(2022模板)

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前一年参加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中级)人员名单

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科学历直接报考中级职称人员名单         

 

        

 兴宁市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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