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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兴宁市202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作者: 兴宁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发布时间:2024-12-03 15:26:21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卫办人函〔2024〕9号)、《关于202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粤医学〔2024〕59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梅市卫人函〔2024〕25号)要求,2025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将于2025年4月26-27日举行,为做好兴宁市报名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报名程序、考试安排、成绩公布

  详见《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卫办人函〔2024〕9号)(见附件1)

  

  二、报名点设置及材料报送时间

  兴宁市报名点:兴宁市卫生健康局(地址:兴宁市兴城人民大道中135号)

  

  三、现场确认、纸质材料报送时间

  由各单位统一将报考人员纸质材料于2024年12月17日送至兴宁市卫生健康局进行现场确认。

  

  报名单位

  报送时间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市人才智力市场

  2024年12月16日

  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院

  2024年12月17日

  

  报考人员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到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点现场确认及提交纸质材料,也可以选择到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点现场确认及提交纸质材料。

  

  四、考生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同时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核实并加盖印章,证书(书)原件经审核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1.《202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各栏目所填内容须与提交的证件及材料信息一致。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须与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所填写的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一致。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根据《关于做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及注册有关临床实习审核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4〕488号)要求,报考人员为2014年11月11日后毕业(以毕业证书日期为准)的非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的护士临床实习证明。

  对报考人员所持学历证书有疑义(含跨省招生,无法确认招生学校的合法招生信息或无法辨别学历证书的真伪等),可要求考生提供其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有效学历证书鉴定证明,或学信网学历查询信息(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持广东省外中专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交由毕业学校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相关意见。

  持国外院校所获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需同时出具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资格审核

  各单位要按相关规定要求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及材料。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凡符合报考条件的,经办人员须在《报名申请表》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办理报名手续,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报名。


  

  

  兴宁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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