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兴宁市卫生健康局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4-04-26 10:22:16 |
医院集体荣誉
兴宁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938年,感谢有你,共同见证建院86年来的风雨与荣光。
●1994年8月获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
●1994年被中共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评为文明单位。
●1995年度被中共梅州市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1995年度被中华人民共和国、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评为爱婴医院。
●1996年度被中共兴宁市委员会、兴宁市人民政府评为兴宁市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
●1996年度被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评为广东省职业道德建设百优单位。
●1996年度被梅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中共梅州市委宣传部评为梅州市职业道德建设十优单位。
●1996年被中共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评为文明单位。
●1998年被中共梅州市委员会、梅州市人民政府评为文明单位。
●1998年被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评为文明单位。
●2000年度被授予“广东省职工读书自学活动先进集体称号。
●2001年度被广东省卫生厅、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中医药局评为全省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先进集体。
●2002年度被中共兴宁市委员会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2004年度被广东省医院协会第三届授予理事单位。
●2005年度被中共梅州市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2005年度被中共梅州市委、梅州市人民政府评为梅州市先进集体。
●2005年度被兴宁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评为卫生先进单位。
●2006年度被中共兴宁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评为先进基层组织。
●2006年度被广东省体育局表彰为广东省群众体育先进集体名单。
女职工委员会2006年度被评为广东省工会女职工工作先进集体。
●2007—2008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被中共兴宁市人民政府评为先进单位。
●2007—2010年度被梅州市人民政府授予无偿献血促进奖。
●工会委员会2007年度荣获广东省模范职工之家。
●2010年度被中共兴宁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评为四好基层党组织。
●工会委员会2011年度被评为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达标单位。
●工会委员会2011年度被评为全国模范职工之家。
●2011年度妇幼卫生工作被兴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评为先进单位。
●2011—2014年度被梅州市献血中心授予无偿献血促进奖。
●2012年度被中共兴宁市委、兴宁市人民政府授予文明窗口。
●2014年度妇幼卫生工作被兴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评为表扬单位。
●2015年度妇幼卫生工作被兴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评为表扬单位。
●2015年度获得“广东省第二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称号。
●2018年度获得“广东省健康促进示范医院”称号。
●2020年度获得“梅州市抗击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先进集体“称号。
●党委荣获2020年度“梅州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及一位省级“先进个人”称号。
●感染性疾病科2020年度获得“广东省先进女职工集体”荣誉称号。
●检验科、放射科2020年度获评梅州市临床重点专科。
●呼吸与危重症医学二科2021年度获得国家PCCM科规范化建设二级医院优秀单位。
●感染性疾病科2021年度获得梅州市优秀护理集体。
●放射科2021年度被梅州市科学技术局、广东省雁洋公益基金会授予叶剑英基金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2021年度被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梅州市卫生健康局评为梅州市药械化安全监测工作先进单位。
●发热门诊2022年度喜获“兴宁市三八红旗手集体”荣誉称号。
●2022年入选国家“千县工程”名单,在全省二级综合医院综合服务能力评价中位列第一
●2023年2月成功创建省级胸痛中心;2023年发热门诊荣获“梅州市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2024年顺利通过了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复审,是兴宁市医共体总医院。
再见!老院区
回望来时路
回望老院区
有多少的付出
就有多少的不舍
一路风雨
一路艰辛
酸甜苦辣
悲欣交集
蓦然回首
那时
那人
还有那始终光亮的楼……
岁月斑驳
记忆终将定格
再见,老院区!
再见,甘苦与共的日子!!
再见,一起走过的青春!!!
你好!新院区
高楼平地起
山高人为峰
总有一种操守须坚持
总有一种使命须担当
我们都有一个共同响亮的名字
——医者!
神山脚下
曾坑河畔
我们将携手迈向新的奔赴
只为不负这一身白的圣洁
只愿再做一回最值得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