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兴宁市卫生健康局 兴宁市公安局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01-17 21:17:46 |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当前,正值春节返乡高峰,新冠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人员流动性大,120急救车辆时常因为道路拥堵问题,不能有效执行急救任务。
生命通道的安全畅通,是应急医疗救援体系的基础,是文明创建的一项重要内容,更关系到每一位群众的健康与安危, 很多车主朋友们因为不会让、不知让、不敢让等诸多因素导致急救车辆不能顺利通过,会错过患者的最佳救治时间,给患者、家属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在此我们发出倡议:如果遇见120急救车在执行任务时,请广大行人及车辆务必及时避让急救车,保障绿色生命通道,为抢救患者赢得宝贵时间。
顺畅的道路通行条件是抢救生命的必要条件,快一秒到达医院,就会多一线生存的机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三款规定,警车、消防救援车辆、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期间和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证据证明机动车因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经核实后可予以消除。
“让”是一种态度,也是一份担当,更是一种社会文明的体现。请为120救护车让行,为生命让出一条绿色通道,我们坚信,只要有您的参与,必将有生命因为您的善举而延续!我们呼吁全市人民立即行动,从我做起,形成礼让救护车的良好社会风气,为兴宁创建省县级文明城市添上一道靓丽的风景!
兴宁市卫生健康局
兴宁市公安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