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兴宁市卫生健康局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1-12-14 11:32:16 |
兴宁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法治政府
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兴宁市卫生健康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及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兴宁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兴宁市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实施健康中国战略,面对疫情防控新形势,紧扣法治政府建设,狠抓依法行政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论述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和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点内容,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地专题学习和培训,统筹谋划和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二、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情况以及落实我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的工作情况
(一)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情况。为进一步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细则,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局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我局主要负责人在会议中强调,一是要结合工作实际,调整法治建设的目标,完善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二是强化《实施纲要》学习宣传,利用多种形式、渠道开展纲要宣传,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氛围。三是加强统筹协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着力实现行政执法水平的提升。
(二)落实我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相关的情况。
一是依法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和其他传染病防控工作
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范指导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调配医疗资源全力做好救治工作,依法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及时公开疫情信息。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人民群众增强疫情防控意识、法治意识,认真做好自身防护、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法治氛围、提供法治保障。
二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培训
利用兴宁卫健微信公众号和宣传培训机构,加大宣传与培训力度,提高执法队伍素质。一是制定了《2021年兴宁市卫健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切实提高卫健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二是认真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三是组织学习《梅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四是积极开展2021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工作,5家市直医疗单位、卫监所、20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千多人完成了“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的宪法和公共法等科目的学习和测试。
三是深入推进卫生健康“放管服”改革
1.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完善证明事项动态清理机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动态完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积极参与“数字政府”改革,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2.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做好委托下放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衔接和监管工作,加强对承接部门的指导与培训。
四是依法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
在加强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饮用水卫生等日常监管的基础上,还组织开展了疫苗预防接种、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传染病防控、《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集中整治“号贩子”、学校卫生综合评价等监督检查或专项行动。
三、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情况
(一)认真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颁布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人员进行了深入系统的学习,重点从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行政处罚的决定、行政处罚的执行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学习。通过学习,全体干部职工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内容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新法的基本精神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进一步增强了对行政处罚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理解把握,为确保人防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深入开展《行政处罚法》宣传
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分领域开展《行政处罚法》宣传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对《行政处罚法》进行深入宣传,让人民群众知晓《行政处罚法》,了解《行政处罚法》,运用《行政处罚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守法。
(三)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和规范行政审批
按照市政府公布的市卫生健康局权责清单的内容规定,我局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审批。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抽查及处理结果。加强执法台账,执法文书管理,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确保执法工作有据可查。进一步优化执法记录仪等科技信息手段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应用,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机制。另外,我局还认真做好行政处罚案卷和行政审批资料的整理归档和行政处罚案件的两法衔接工作。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浓厚学法氛围,提高依法行政意识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卫生健康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在贯彻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基础上,我局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方式开展学法活动。2021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学法8次,每次学法时间半小时以上;局公务员一律按要求参加上级法律培训,参加网上法律法规学习。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组织开展卫健系统党组织书记培训班、举办民法典和卫健法律法规辅导报告会等,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提高依法行政意识。
(二)强化职能发挥,坚持依法行政
1.围绕现阶段医疗服务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局充分发挥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职能,以城区、各镇街医疗市场、药店等为重点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整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师资格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超范围执业、药店坐堂行医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求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室对辖区内非法行医线索进行摸排,并及时上报市卫生监督所调查核实。另一方面,加强公安等部门联动,协调配合,形成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合力,有效地震慑非法行医行为。今年来,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约1268人次,出动车辆417台次;检查有关涉嫌无证行医的场所或保健类门店109间次、医疗机构853家次;排查核实24条非法行医上报线索;强制拆除非法医疗广告牌82块;共实施行政处罚30宗(其中黑诊所8宗,其他持证医疗机构违法违规22宗),罚款金额3.3万元。
2.加强疫情防控监督,巩固防控成果。持续强化疫情防控督导,筑牢疫情防护网。2021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四个到位”“八个一”要求,在要求用人单位做好职业健康工作的同时,督促广大用人单位继续做好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工作。同时对企业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行现场指导,并下发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资料,强调企业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提高警惕,务必做好内部防控和自我防护,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共监督检查用人单位52间,下发疫情防控指导性意见书52份,发放疫情防控宣传资料320份。
3.构建奖惩机制,加强执业行为信用管理。健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将非法行医受到两次查处的人员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一旦再次发现非法行医行为经查实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完善医疗卫生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制度,将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记分与审批校验、医院评审、年终考核和评先评优挂钩,并与“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有机结合,对失信者提高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均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拒不履行行政处罚的纳入失信名单。今年来,涉嫌非法行医罪移送公安机关1宗,对21家次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实施记分,共记42分。
(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我局进一步明确法定职责,将行政执法职责分解落实到人,做到职责分明、流程清晰、时限明确、责任到人,促进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同时加大对卫生健康行政侵权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今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无行政非诉案件被裁定不予执行,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认真落实行政复议诉讼职责,截至目前,全市卫健系统无一人因违法执法而出现行政执法证被暂扣或撤销的情况,无发生一例因行政侵权而导致的重大恶性事件。
五、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我局在履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方面主要领导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一是将依法行政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股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层级工作体系;二是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加强对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明确保障措施、监督机制、工作制度等内容,确保全年依法治市工作能够稳步推进;三是坚持集体研究、民主决策,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决策事项,均请专家咨询论证或采取多种形式听取群众意见。
虽然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但也发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然存在宣传力度不够、深入群众不足、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执法装备不足等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原因是人才引进举措不够到位、执法业务培训不够到位、执法经费不足等。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治理能力
继续做好普法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完善卫生计生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责任制等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二)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落实宣传普及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主体责任,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将医疗卫生健康单位从业人员、卫生健康行业服务(监管)对象的经营管理人员以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人员做为普法重点人群,通过群众喜闻乐观、易于接受、持续关注的方式,潜移默化提升法治观念,引导其自觉增强依法从业、依法行政意识。借力“互联网+”效应,在坚持发挥普法传统阵地优势的基础上,创新符合实践要求和时代特征的普法宣教新举措,运用“兴宁卫健”微信公号等新媒体普法。卫生健康政策法规监督股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与督促指导职能,切实抓好普法工作的牵头推进、规范指导和监督考核,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动、督促各业务科室和辖内医疗卫生健康单位落实各自普法责任,寻求媒体公益普法支持,真正形成卫生健康普法合力,让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成为新常态。
(三)严格执行学法计划,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
适时组织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注重日常学法工作的检查督促,调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逐步实现我市卫健系统工作人员由提高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全面提高我局领导干部学法的自觉性、系统性和针对性,推进我局领导干部学法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四)继续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规范审批行为
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要求,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内部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升审批效率。继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做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工作。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
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完善事前审查、集体审议、事后备案、定期清理和主动公开等制度。
(六)有序推进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根据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总体要求,将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全市乃至国家信用体系建设总体框架,兼顾行业特殊性,以制度为核心、以数据为基础、以应用为关键,推广卫生健康诚信承诺书和医务人员廉洁行医优质服务承诺书,以“诚信卫健”为总抓手,推进全市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为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加强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把信用管理四项清单落到实处,将医疗卫生健康单位信用管理、医疗卫生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医疗卫生行业诚信作风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政务诚信建设、卫生健康领域服务(管理)相对人信用管理等信用信息纳入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以执法信用信息为重点,开展卫生健康领域信用记录采集、报送及其应用,并依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兴宁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