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兴宁市卫生监督所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卫生监督所 发布时间:2017-04-05 18:00:56 |
为迎接省卫生城市评审验收,提高我市二次供水单位的卫生管理水平,确保广大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近日,市卫监所组织卫生监督员对城区30多家二次供水单位进行了专项督查。
市卫监所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等生活饮用水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卫计局创卫工作安排,重点围绕储水设施的设计、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的持证上岗、使用涉水产品及消毒产品索证索票、水质检测等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督查过程中,要求各供水单位一要确保设施设计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二要保持设施周围环境整洁和良好的排水条件;三要严格执行涉水产品及消毒产品索证索票登记管理制度;四要定期委托疾控部门抽样检测,确保所供水质符合卫生标准。
据悉,此次专项督查,各受检单位均能按卫生监督员现场下达的整改意见逐项逐步落实,为促进我市二次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城乡居民饮水质量,顺利完成卫生监督创卫工作任务指标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