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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督促落实3月份我市较为突出安全隐患整改的通知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市安监局 发布时间:2022-04-12 09:46:39

有关镇(街),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决定对2022年3月份全市八项较为突出安全隐患(详见附件)进行挂牌督办,由各分管或挂钩联系镇(街)的市领导负责督促有关单位抓好隐患单位(企业)落实整改工作,并由市安委办跟踪整改落实情况。请属地镇(街)、市直有关单位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治理隐患的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按照整改时限的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同时,将整改落实情况于2022年3月31日前书面报送市安委办(联系电话〈传真〉:3311891),以便及时向市政府常务会议报告。


附件:兴宁市3月份八项较为突出安全隐患情况表


      兴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21日


       附件

      兴宁市3月份项较为突出安全隐患情况表


序号

隐患名称

隐患地址

挂牌督办领导(职务)

隐患整改督办单位(责任人)

存在隐患

和问题

采取措施

完  成

时  限

1

X023水畬线K51+100-200路段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水口镇小丰村

朱志勇

(市委常委)

市交通运输局

(吴尚华)

该路段示警桩等警示标志损坏,存在安全隐患。

在该路口安装示警桩等安全警示标志。

2022年3月31日前

2

水口镇水宋路大坑老村委路段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水宋路大坑老村委

朱志勇

(市委常委)

水口镇政府

(黄勇君)

该村委路段因大雨造成路旁大树倒塌损坏路面,影响车辆行人安全。

1、设置警示标语,设置防护栏;

2、加强巡查,跟进施工进度。

2022年3月31日前

3

兴宁市国良服装加工厂消防安全隐患

兴田街道东街社区南街25号

刘东峰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

兴田街道办(杨秋阳)

1、作业场所灭火器配置不足;

2、逃生出口堵塞;

3、部分装修材料违规使用易燃材料。

1、场所配置足够的灭火器材;

2、疏通并清理逃生出口;

3、拆除违规使用的易燃材料,使用符合规定的装修材料。

2022年3月31日前

4

兴宁市广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全隐患

工业园标准厂房

朱志勇

(市委常委)

市工业园管委会

(马志源)

1、走廊楼道未见应急疏散图;

2、B204、205宿舍有飞线充电的现象;

3、未能提供消防控制器的值班记录。

1、在走廊、楼道显眼位置设置应急疏散图;

2、禁止宿舍飞线充电;

3、制作消防控制器值班记录表,并如实记录值班情况。

2022年3月31日前

序号

隐患名称

隐患地址

挂牌督办领导(职务)

隐患整改督办单位(责任人)

存在隐患

和问题

采取措施

完  成

时  限

5

S225线K57+300路段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城区

刘东峰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

市公路事务中心

(曾新胜)

该路段车辆、人流量大,缺少安全警示标志,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设道口桩等安全警示标志。

2022年3月31日前

6

罗岗镇绿绿橙食品加工厂消防安全隐患

罗岗镇蕉一村天善堂脚下

刘东峰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

罗岗镇政府(欧阳晓波)

该加工厂特种设备管理档案不完善,场所内灭火器过期,存在安全隐患。

1、完善特种设备管理档案;

2、更换过期灭火器。

2022年3月31日前

7

兴宁市奥浦合金工业有限公司安全隐患

宁中镇鹅三村

刘东峰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

市应急管理局

(陈志标)

1.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未及时取得培训考试合格证书;2.安全警示标志不足;3.应急预案过期未重新编制;4.吊钩未安装防脱落装置;5.水池未设置安全防护措施。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及时参与培训并取得培训考试合格证书;2.购置并张贴足够的安全警示标志;3.及时修编应急预案;4.吊钩安装防脱落装置;5.水池设置安全防护措施。

2022年3月31日前

8

梅州市月形山乡村旅游有限公司安全隐患

兴宁市径南镇东升村

陈君溢

(副市长)

市场监督管理局

(赖建文)

该公司在用4台观光车未经首次检验,无首次检验报告,存在安全隐患。

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待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022年3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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