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督促落实7月份我市较为突出安全隐患整改的通知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07-26 14:4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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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镇(街),市直有关单位:
经7月18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决定对2023年7月份全市六项较为突出安全隐患(详见附件)进行挂牌督办,由各分管或挂钩联系镇(街)的市领导负责督促有关单位抓好隐患单位(企业)落实整改工作,并由市安委办跟踪整改落实情况。请属地镇(街)、市直有关单位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治理隐患的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按照整改时限的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同时,将整改落实情况于2023年7月31日前书面报送市安委办(传真:3311891,邮箱:xnsyjgljab@meizhou.gov.cn),以便及时向市政府常务会议报告。
附件:兴宁市7月份六项较为突出安全隐患情况表
兴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26日
附件
兴宁市7月份六项较为突出安全隐患情况表
序号 | 隐患名称 | 隐患地址 | 挂牌督办领导(职务) | 隐患整改督办单位(责任人) | 存在隐患 和问题 | 采取措施 | 完 成 时 限 |
1 | X016线K8+800龙田镇环陂路段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 龙田镇环陂段 | 刘东峰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 | 市交通运输局(吴尚华) | 该路段路面破损、排水不畅。 | 修补该路段破损路面,在该路段安装排水涵管。 | 2023年7月31日前 |
2 | 兴宁市致宸定制家具厂消防安全 隐患 | 宁中镇古塘村老邱屋12号 | 刘东峰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 | 宁中镇人民 政府 (彭燕妮) | 1.消防器材配置不符合规定、灭火器过期;2.未安装烟感报警装置;3.缺少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识;4.电动车室内停放、充电;5.电气线路裸露,未套管;6.安全出口堆积杂物。 | 1.增配消防器材并更换过期灭火器;2.规范安装烟感报警装置;3.规范安装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识;4.禁止电动车室内停放及充电;5.电气线路套管;6.清理安全出口内堆积的杂物。 | 2023年7月31日前 |
3 | 兴宁市罗岗镇新兴花园消防安全 隐患 | 罗岗镇元潘路口前100米 | 刘东峰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 | 罗岗镇人民 政府 (刘世泉) | 1.B栋一楼电梯处停放电动车堵塞消防通道;2.部分消防器材未定期维护;3.二楼以上无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烟感报警装置。 | 1.清理违规停放的车辆;2.定期维护消防器材;3.在二楼以上增设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烟感等设施。 | 2023年7月31日前 |
4 | 石马镇常来早餐店消防安全隐患 | 石马镇仙马路二区 30号 | 刘东峰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 | 石马镇人民 政府 (王中强) | 1.消防通道堆放杂物,堵塞通道;2.违规使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3.燃气报警器故障。 | 1.清理消防通道内杂物;2.更换使用规范的燃气热水器;3.维修或更换燃气报警器。 | 2023年7月31日前 |
5 | G205线K2613+900路段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 径南镇 | 刘东峰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 | 市公路事务 中心 (曾新胜) | 该路段车流、人流量大,安全警示设施不足,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 增设慢闪灯等安全警示设施。 | 2023年7月31日前 |
6 | 广东鸿洋桥梁科技有限公司安全 隐患 | 兴业 大道 | 朱志勇 (市委副 书记) | 市工业园 管委会 (马志源) | 1.未张贴安全宣传标识;2.消防器材配置不足;3.煤气库房未设置报警装置。 | 1.张贴安全宣传标识;2.增设消防器材;3.在煤气库房安装报警装置。 | 2023年7月31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