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督促落实11月份我市较为突出安全隐患整改的通知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4-11-15 15:5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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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镇(街道),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决定对2024年11月份全市四项较为突出安全隐患(详见附件)进行挂牌督办,由各分管或挂钩联系镇(街道)的市领导负责督促有关单位抓好隐患单位(企业)落实整改工作,并由市安委办跟踪整改落实情况。请属地镇(街道)、市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做到治理隐患的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按照整改时限的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同时,将整改进度情况、落实情况于 2024年11月30日前书面报送市安委办(传真:3311891,邮箱:xnsyjgljab@meizhou.gov.cn),以便及时向市政府常务会议报告。
附件:兴宁市11月份四项较为突出安全隐患情况表
兴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15日
附件
兴宁市11月份较为突出安全隐患情况汇总表
序号 | 隐患名称 | 隐患 地址 | 存在隐患 和问题 | 采取措施 | 完成 时限 | 责任人 | 挂牌督办领导(职务) |
1 | 兴宁市地方公路管理站道路安全隐患 | X968线(新圩镇大新)K0+550—780路段 | 部分路面破损 | 修复破损路面 | 2024年11月30日前 | 1.企业(单位)责任人:罗新 2.监管单位责任人: 吴尚华 (市交通运输局) | 潘启东 (市委常委、副市长) |
2 | G205线K2672+100绕城段道路安全隐患 | 宁新街道 | 该路段“黄闪灯”损坏,车流、人流量大,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 新装“慢字”黄闪灯(带法兰立柱)1盏。 | 2024年11月30日前 | 1.企业(单位)责任人: 林海彬 2.监管单位责任人: 曾新胜(市公路事务中心) | 潘启东 (市委常委、副市长) |
3 | 兴宁市石马镇加油站安全隐患 | 兴宁市石马镇石马公路侧 | 1.静电报警仪失效;2.配电房未配备二氧化碳灭火器;3.操作井缺少油品标识,罐区内杂草未及时清理; 4.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台账缺失,无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 1.更换失效静电报警仪;2.配电房配置二氧化碳灭火器;3.操作井增加油品标识,及时清理罐区内杂草; 4.完善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台账,强化员工安全教育和演练。 | 2024年11月30日前 | 1.企业(单位)责任人:陈志平 2.监管单位责任人:陈志标(市应急管理局) | 黄志勇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市委办公室主任、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
4 | 兴宁市强兴食品商店坭陂店消防安全隐患 | 兴宁市坭陂圩镇 | 1.超市内存在厨房,使用明火;2.仓库未做防火隔离,违规住人;3.楼梯堆放货物,堵塞逃生通道;4.二楼仓库有闸刀开关未拆除。 | 1.仓库内的厨房应搬离,不得使用;2.仓库内不可住人;3.清理楼梯堆放的杂物,切勿堵塞逃生通道;4.二楼仓库的闸刀开关应拆除。 | 2024年11月30日前 | 1.企业(单位)责任人:廖国强 2.监管单位责任人:罗汉新(坭陂镇人民政府) | 谢明扬 (副市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