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督促落实4月份我市较为突出安全隐患整改的通知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5-04-15 09: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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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塘镇、新圩镇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经4月10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我办决定对2025年4月份全市三项较为突出安全隐患(详见附件)进行挂牌督办,由各分管或挂钩联系镇的市领导负责督促有关单位抓好隐患单位(企业)落实整改工作,并由市安委办跟踪整改落实情况。请属地镇、市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做到治理隐患的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按照整改时限的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同时,将整改进度情况、落实情况于2025年4月30日前通过粤政易书面报送市安委办(联系人:何诗苑,传真:3311891),以便及时向市政府常务会议报告。
附件:兴宁市4月份较为突出安全隐患情况表
兴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14日
附件
兴宁市4月份较为突出安全隐患情况表
序号 | 隐患名称 | 隐患 地址 | 存在隐患 和问题 | 采取措施 | 完成 时限 | 责任人 | 挂牌督办领导(职务) |
1 | 广东恒泰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安全隐患 | 兴宁市叶塘镇工业园 | 1、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设置门禁,未张贴危险化学品标签和事故应急处理流程; 2、未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3、氨蒸发制氢装置未完善安全现状评价。 | 1、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设置门禁,张贴危险化学品标签和事故应急处理流程; 2、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3、完善氨蒸发制氢装置安全现状评价。 | 2025年4月30日前 | 1.企业(单位)责任人:卢炽烊 2.监管单位责任人: 陈志标(市应急管理局) | 黄志勇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市委办公室主任) |
2 | S226线K63+800路段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 叶塘镇 | 该路段标线模糊,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 在该路段重新划设标线。 | 2025年4月30日前 | 1.企业(单位)责任人:林海彬 2.监管单位责任人:曾新胜(市交通运输局) | 潘启东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
3 | 步东村委会路段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 新圩镇 步东村 | 该路段硬底化路肩损坏,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 修复该路段损坏的路肩。 | 2025年4月30日前 | 1.企业(单位)责任人:刘群东 2.监管单位责任人:罗文峰(新圩镇政府) | 陈定鼎(市委常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