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督促落实5月份我市较为突出安全隐患整改的通知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5-05-07 17: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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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兴街道办事处、水口镇、罗岗镇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局:
经5月7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我办决定对2025年5月份全市三项较为突出安全隐患(详见附件)进行挂牌督办,由各分管或挂钩联系镇的市领导负责督促有关单位抓好隐患单位(企业)落实整改工作,并由市安委办跟踪整改落实情况。请属地镇(街道)、市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做到治理隐患的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按照整改时限的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同时,将整改进度情况、落实情况于2025年5月30日前通过粤政易书面报送市安委办(联系人:何诗苑,传真:3311891),以便及时向市政府常务会议报告。
附件:兴宁市5月份较为突出安全隐患情况表
兴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5月7日
附件
兴宁市5月份较为突出安全隐患情况表
序号 | 隐患名称 | 隐患 地址 | 存在隐患 和问题 | 采取措施 | 完成 时限 | 责任人 | 挂牌督办领导(职务) |
1 | S225线K162+000路段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 水口镇 | 该路段中间护栏损坏,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 更换该路段损坏的中间护栏。 | 2025年5月30日前 | 1.企业(单位)责任人:林海彬 2.监管单位责任人:曾新胜(市交通运输局) | 潘启东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
2 | 兴宁市齐昌粮油储备管理有限公司粮食管理中心储备库安全隐患 | 兴宁市G205国道茅塘段(福兴街道) | 该储备库五号办公楼未安装配电箱等漏电保护装置。 | 1. 现场对职工进行了安全教育; 2. 请专业电工布线并安装电箱。 | 2025年5月30日前 | 1.企业(单位)责任人: 龚小林 2.监管单位责任人:刘导文(市发展改革局) | 黄志勇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市委办公室主任) |
3 | 兴宁市罗岗镇敬老院消防安全隐患 | 罗岗镇 罗岗坳 | 防盗网未开设逃生窗口,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 开设逃生窗口。 | 2025年5月30日前 | 1.企业(单位)责任人:袁文娟 2.监管单位责任人:刘世泉(罗岗镇人民政府) | 黄志勇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市委办公室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