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2-03-16 09:42:15 |
初春时节,天干物燥,
防范森林火灾不能掉以轻心。
哪些行为容易引发森林火灾?
森林火灾该如何防范?
这些森林防火知识要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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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中的乔木、灌木、杂草、蕨类、苔藓、地衣、苦立木、腐朽木、枯枝落叶、腐殖质、泥炭均属可燃物。
1.生产性火源:农、林、牧业生产用火,林副业生产用火,工矿运输生产用火等;
2.非生产性火源:如野外炊烟,做饭,烧纸,取暖等;
3.故意纵火:燃烧干草,燃放爆竹礼花等。
自然火源是在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下产生的热源,主要包括雷击火、火山爆发、陨石降落、滚石火花和泥炭自燃等,主要发生在人烟稀少、交通不便的边远原始林区,我国由自然火引起的森林火灾约占火灾总数的1%。
在森林防火期内违反规定,擅自进入林区随意用火、过失引起森林火灾、故意纵火、不服从扑火指挥、影响扑火救灾等,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故意放火烧毁林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比照刑法第114条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构成失火罪的比照刑法第115条二款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不准烧荒烧垦、烧荒积肥、烧田埂草;
不准上坟时烧纸、烧香、放鞭炮、放孔明灯;
不准在林区吸烟;
不准在野外烧蜂、烧蚂蚁、烧火驱兽和使用火铳枪械狩猎;
不准夜间在林区点火把照明行路;
不准炼山造林或烧木炭;
不准痴、呆、精神病患者、小孩进入林区;
不准见火不报、不救;
不准在林区烤火取暖、生火野炊;
不准破坏森林防火宣传牌、了望台(哨)。
未经批准不烧;
未开好防火线不烧;
未准备好打火工具不烧;
刮风、高温、干旱天气不烧;
无人看守不烧。
1、遭遇森林火灾时,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及时报警,让外界知道你的位置和处境,争取救援或指导自救。
2、积极自救,快速转移避险。千万不要随意选择方向盲目乱逃,否则容易被浓烟烈火所困。要正确判断风向,切不可与火赛跑,一旦顺风而逃,极易被大火追上并围堵住。
3、不能往山顶方向逃生,随着烟气上升,山火向山顶方向扩展会较快。要用沾湿的毛巾或衣服,捂住口鼻,包住头,并沿着逆风方向,向下或横跑,选择植被稀疏的路线逃生。
当被大火围困时,应选择植被稀疏的空旷地方,俯卧避险,脚朝火冲来的方向,扒开浮土把脸贴近湿土,双手压在胸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