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兴宁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0-01-07 17:18:28 |
兴宁市应急管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2019年法治建设工作述职报告
中共兴宁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志标
2019年,本人作为中共兴宁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全局党员领导干部的支持配合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精神要求,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团结带领全局党员领导干部圆满完成2019年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一)切实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本人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局法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二)确保责任落实,职能发挥到位。本人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能够团结带领全局党员领导干部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法治建设工作局面。同时,通过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部门,推进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党建助推法治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本人作为局党组书记,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在基层一线推进依法从严治党,通过党建推动法治建设、通过法治建设促进基层党建,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凭主观臆断,不搞长官意志,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同时,做到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加强督促检查,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
(二)坚持党务公开,发扬党内民主。向社会公布党务、政务应公示的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并主动接受群众质询,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党内民主、扩大党员和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党内监督,提高执政能力。
(三)坚持廉政建设,营造清正作风。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依法依规律己,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承诺拒收红包,自觉抵制贪图享乐、讲排场的不良风气,自觉抵制大手大脚、铺张浪费行为。如实全面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没有利用自己的职权和影响为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办事,始终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带头营造清正作风。
三、个人带头表率
(一)带头严守党规党纪,作法治建设政治表率。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信仰,在大是大非、党纪政策面前立场坚定,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具体工作中,自觉增强大局意识,主动谋划工作,确保政令畅通,部署落实。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严格按党纪国法办事,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坚持原则、恪守规矩,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时刻警醒,防微杜渐,坚决抵制腐朽堕落思想,坚决反对不良风气,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以自身严格遵守各项纪律的实际行动,推动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当好班子和干部职工的政治表率。
(二)带头加强个人学习,作法治建设学习表率。本人在工作中带头学习思考,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多种渠道,加强自身在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制法规学习,努力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在法律法规学习上,注重学以致用,强调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在行使职能过程中、在重大事项决策上,无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现象。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没有出现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问题。
(三)带头推进工作落实,作法治建设责任表率。切实发挥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局职能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充分发挥本单位法规部门和法律顾问的作用,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前,严格实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四)带头提高行政效能,作法治建设效能表率。根据《广东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严格做到权力取得要依法,权力行使按流程,权力运行要公开,权力运行受监督,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流程,完善审批文书,加强风险点监控。强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法律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联系方式、投诉渠道等逐项在官方网站及时公布。针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域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法治建设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到位,让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有更高的满意度、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五)带头加强宣传教育,作法治建设宣传表率。一是认真组织开展2019年“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系列活动。二是深入开展“七进”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安全生产法治文化。三是通过张贴各种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等有效形式的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四是结合我局组织举办的工贸行业、危化企业、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灾害救援等各类培训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作为其中一项培训内容。
四、工作存在问题
一是个人平时忙于事务性工作,法治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系统性有所欠缺,在学习上存在着碎片化、片面性、滞后性;二是抓局法治队伍建设有所弱化,局执法人员紧缺,存在个别股室及领导干部分工安排不尽合理、不够科学,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不够的问题。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学习认识。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端正学习态度,制定局统一和个人教育法治学习计划,保障学习时间,通过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系统、学习强国等平台进行系统学习,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系列论著和重要讲话精神,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和内容,保障学习效果和质量,不为学习而学习,真正做到学思践悟,确保学懂弄通做实。
(二)强化法治意识。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本人将强化法治意识,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紧紧扭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放松,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始终做到坚持严字当头、严于较真儿,不搞“网开一面”、不搞“下不为例”,对违规违纪者一视同仁;坚持有错必究、执纪必严,不以错小而姑息,不以位高而免责,不以众犯而放任;坚持以上率下、从己严起,丢掉人治、丢掉特权、丢掉私心,不当遵守法律的“吆喝人”、落实条令的“局外人”、贯彻规章的“评判人”,坚持工作循于法、秩序统于法、忙乱止于法,做到思考问题自觉与法规制度接轨,实施决策自觉以法规制度为据,检查指导自觉以法规制度为本,处理问题自觉以法规制度为准,着力营造靠规章法治规范言行,带头营造良好的法治生态。
(三)强化长效机制。把局法治建设落实到长效机制、常态化管理、制度化建设上来,对照《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指引》,在基层一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域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结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安全应急宣传“七进”、安全文化主题公园建设等活动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充分调动人员积极性,打造一支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干部队伍,深入推进局各项职能工作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执罚,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依法调查处理案件,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严格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审批许可准入,强化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职业卫生、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执法监管,深化“打非治违”,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取缔一批违法企业,让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有更高的满意度、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