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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01-03 11:18:55


兴宁市委、市政府: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兴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兴宁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兴宁市2022年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认真履职,依法行政,强化监管,有力促进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组织宣传贯彻。10月24日,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志标主持召开局务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全局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奋力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和应急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抓好示范引领。局党委坚持以上率下开展学习贯彻,抓好示范引领,发挥“头雁效应”。班子成员带头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深刻把握新时代新征程的使命任务,全力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市应急系统的贯彻落实,不断把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引向深入,确保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为全面依法治市和应急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和作风保障。

  (三)强化使命担当。一是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重要训词有机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深刻领悟重要训词的时代价值、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始终强化使命担当,埋头苦干实干,毫不动摇强化党的建设,以更高标准服务中心大局。二是通过集中宣讲学习等形式,引领全局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统一到依法行政、干事创业上来,以更实举措统筹发展和安全,在推动更高水平法治建设中展现新作为、干出新业绩;三是通过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不断提升法治保障效能,以依法行政为核心,持续推进应急法治工作,以更强担当彰显职能作用,全面践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训词精神。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严守党规党纪,作法治建设政治表率。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信仰,在大是大非、党纪政策面前立场坚定,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具体工作中,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及时向组织汇报个人事项,以自身严格遵守各项纪律的实际行动,带头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当好班子和干部职工的政治表率。

  (二)加强个人学习,作法治建设学习表率。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工作中带头学习思考,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自觉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民法典》等系列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局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促进全局党员干部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并在法律法规学习上,注重学以致用,强调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在行使职能过程中、在重大事项决策上,无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现象。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没有出现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问题。

  (三)推进工作落实,作法治建设责任表率。切实发挥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局职能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充分发挥本单位法规部门和法律顾问的作用,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前,严格实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四)提高行政效能,作法治建设效能表率。一是根据《广东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严格做到权力取得要依法,权力行使按流程,权力运行要公开,权力运行受监督。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在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三是强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要求职能股室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法律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联系方式、投诉渠道等逐项在官方网站及时公布。针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域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法治建设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和实地调研,并督促相关问题整改到位,让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有更高的满意度、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1.加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我局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兴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兴宁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兴宁市2022年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认真履职,依法行政,强化监管,有力促进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要求,专门制订年度学法计划和《兴宁市2022年应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2.深化改革,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1)深入贯彻“边改革、边应急、边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搭建全市“大应急、大安全、大减灾”应急管理机制,形成了相互补充、相互融合、就近救援、救早救小、应急及时的高效救援体系。

  (2)深入推进我市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突发事件分级分类施策,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开展乡村应急能力提升建设行动,按照应急中心“四个一”和防灾减灾救灾“十个有”的标准完成了村级应急中心建设。

  (3)进一步完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市减灾委员会、市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市防震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议事协调机制,调整优化了成员结构,构建创新应急管理机制。

  (4)加快应急预案体系规范化建设,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各类专项应急预案。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快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通知》和梅州市安委办、减灾委办、应急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通知》文件要求,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制定印发了《兴宁市突发事件总体预案》《兴宁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兴宁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兴宁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兴宁市地震应急预案》,《兴宁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兴宁市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预案》《兴宁市工贸行业事故应急预案》《兴宁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兴宁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正在修编推进中。

  3.完善制度,依法规范行政执法。

  (1)认真贯彻落实《兴宁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实施方案》《兴宁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兴宁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方案》《兴宁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等文件要求,完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执法制度、执法程序,切实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全力推进依法治安,提升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2)认真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依法调查处理案件,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3)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利用“互联网+安全生产”平台,行政执法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创新监管方式,有效规避人情执法等现象发生。

  (4)认真执行集体讨论制度。在合法性审核通过的基础上,对行政处罚实行“有罚必讨论”原则,无论作出行政处罚的金额大小,必须经过局案审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有效防止行政处罚“一言堂”,切实维护执法公平公正。

  4.强化监管,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1)加强督查督导。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流程,局领导不定期对各业务股室进行督导检查,严格局机关内部行政行为的规范力度,把好办理审批关、案件审结关,确保依法行政。同时加强对镇(街)的督查督导工作,尤其是烟花爆竹、危化品、非煤矿山及森林防灭火等重点领域实施专项督查,每年度均对各安委成员单位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消防工作考核,督促推进全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领域法治政府建设。

  (2)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兴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深入推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对隐患问题集中、违法情节严重的企业,依法采取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暂扣吊销许可、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措施,有力震慑了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至2022年11月底,全局办理相关行政许可324宗,检查工矿商贸企业821次,出动执法人员1689人次,排查出安全隐患387处,完成整改382处,完成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及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清零行动任务。立案查处共28宗,其中行政处罚22宗,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6人,行政处罚金额共27.468万元。

  (3)鼓励违法举报。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对相关举报人员依法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的受理、核查、处理、移送、答复等制度,鼓励广大从业人员和群众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2022年1月至11月,我局共收到违法举报7宗,发放奖金9500元。

  5.强化宣教,提高全民法治意识。

  (1)通过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应急管理干部管理学院、应急大讲堂、学习强国等平台以及邀请法律顾问进行专题授课,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安全监管干部的行政执法、专业理论、新知识、新技术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工作。2022年共组织安全监管执法人员350多人次参加培训。

  (2)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宪法宣传周”和安全生产“五进”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和广东安全生产“六十五条硬措施”等,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全年共举办40多次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0多份;举办各类安全培训教育班18期,培训1500多人;举办全市森林防灭火、危化企业、加油站、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行业应急实操演练38场次,有效提高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法治意识。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执法力量不足。机构改革后划转我局的职能大辐增加,新形势下监管所需专业要求高,目前我局执法力量未能满足监管工作需求,严重影响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严重制约执法活动的工作开展。

  2.执法保障不到位。一是执法经费比较紧缺;二是存在执法装备、车辆配备不足和配备针对性不强等问题。

  3.执法工作任务重。监管对象点多面广,整体工作任务繁重。

  部分生产经营单位企业主体责任不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隐患自查自纠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甚至存在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问题。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营造良好的安全法治环境。

  1.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一是进一步强化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加强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推动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二是进一步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督促指导行业管理部门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加强对企业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监督检查。

  2.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把局法治建设落实到长效机制、常态化管理、制度化建设上来,对照《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指引》,在基层一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域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结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安全生产宣传“五进”等活动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打造一支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干部队伍,深入推进局各项职能工作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执罚,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依法调查处理案件,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严格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审批许可准入。

  3.进一步深化专项整治。继续深入推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工贸行业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深化“打非治违”,积极推进“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企业,取缔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工作,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处罚衔接,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集中打击非法违规行为,切实抓好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有更高的满意度、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兴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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